开平市政府决定,该市从2006年9月1日起,调整各类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新标准是:国有、市属集体企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比例由现行20%下调到17%;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比例由现行14%上调到17%。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暂缓调整。 最近,开平市劳动保障局根据市政府的决定,印发了《关于调整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的通知》,要求各用人单位按照新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依法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
开平市政府决定,该市从2006年9月1日起,调整各类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新标准是:国有、市属集体企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比例由现行20%下调到17%;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比例由现行14%上调到17%。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暂缓调整。 最近,开平市劳动保障局根据市政府的决定,印发了《关于调整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的通知》,要求各用人单位按照新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依法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