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加入收藏
现在的学习力就是未来的竞争力!玉米田保险学习网为您的成长加油!
网上视频学习
网上音频学习
保险增员秘诀
保险行销秘诀
个人成长秘诀
保险管理秘诀
保险培训秘诀
会员下载频道
客户服务频道
经纪财产频道
保险聚焦频道
保险知识世界
展业服务产品
玉米田开心地
精英会员门店
保险精英论坛
新闻中心 首页
强 力 搜 索



标题 内容 作者


阅 读 排 行
优 秀 广 告
会员免费门店申请
网上视频学习
玉米田电子书
推 荐 阅 读
合 作 网 站
 现在位置:首页 -> 国事保险要文
依据健康险新规 打消投保人顾虑
作者:王绪瑾 来源: 中国保险报 更新日期: 阅读次数:
文字 〖字体: 〗 双击自动滚屏(右键暂停)

    很多投保人向保险营销员询问《办法》出台后旧的保单会不会无效,这个完全不必担心,“旧保单旧办法,新保单新办法”,有了这十二字就完全可以打消投保人的疑虑了。同样,这也体现了法律的基本原则——法不溯及既往。在《办法》出台后,保险营销员完全可以依照期间规定给予解释,打消投保人顾虑。

 《办法》出台对于以前就买过健康险的人不会产生影响,而对于今后的投保人的影响还需要看保险公司推出的产品如何。过去的健康险与社会保障存在着交叉,如果新的健康险与社会保障能成为互补品而不是替代品的话,就会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大家普遍关心费率问题,保险费率的确定应该与保险产品的功能相适应。在营业费用不变的前提下,责任范围扩大,费率就可能会升高;责任范围没有增大,费率就有可能降低。承保是由损失率决定的,还要考虑到税率、营业费用等问题。营业费用是半刚性半弹性的,新的产品应该更加强调保障的功能,消费者接受起来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出现持币观望的情况并不奇怪。

  《办法》刚刚出台后,一些保险代理人就给客户发短信,内容就是介绍返还型产品即将叫停,购买要从速。《办法》出台后,保险代理人不仅要按照《保险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展业,对产品客观说明,如实解释,还要遵循《办法》里面的详细规定,不得做违反法律的活动。《办法》出台需要依“法”办,而且必须依“法”办

 上篇文章: 未来15月连发5颗商业卫星 人保首席承保

  下篇文章:中国保险业阴暗面全曝光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 问题咨询 | 合作代理 | 软件下载 | 注册帮助 | 汇款方式
  玉米田版权所有,受法律保护 粤ICP备05047055号
  Email:ymt@ymt-mdrt.com 电话:020-84588202 传真:020-34500159
  玉米田服务,只要您高兴
网络实名:玉米田 通用网址:保网  中文域名:www.保险网.com  域名:www.ymt-mdrt.comwww.bx365.cn   
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