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健康险如何直面新医改
编者按新医改方案一波三折,至今未能揭开神秘面纱。就在人们的期待与热议声中,有关医改当中市场和政府两者的力量如何匹配、商业健康险在医疗卫生体系中如何定位等问题的争论却从来没有停止过,而且日趋激烈。由于牵涉太多的利益主体和太多的权力分割,这让
原本就“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新医改方案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为此,本报从今天起推出一组“商业健康险如何直面新医改”的报道,重点探讨商业保险在整个医疗卫生体系中的定位与作用问题,敬请读者关注。
一石激起千层浪。自2006年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小组成立后,如何建立新的医疗卫生体制,切实解决好“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也使得曾经遭遇“医疗市场化”重创的我国医疗保障体系,开始了一场寻求全新破题途径的艰难探索。
在政府与市场之间寻求平衡
“医疗保障问题的解决,需要调动和整合各方面的社会资源,发挥政府和市场两方面的作用,兼顾好公平与效率,才能保证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副主任方力告诉记者:“目前几乎没有一个国家的医疗保障体系只有社会医疗保险,或者只有商业医疗保险。据我们了解,2004年美国的社会医疗保险覆盖人群仅占总人口的27.2%,商业医疗保险则覆盖了68.1%的人群。即使在建立国家卫生保健制度的英国,也有11.5%的人口购买了商业医疗保险。”
令人遗憾的是,世界上不存在可供抄用的医疗保障模式,各国政府都只能根据自己的国情而决定对医疗卫生体系的介入程度。“一些国家政府介入得比较深,政府承担了大部分医疗费用,这以英国为代表,社会保障方面的巨大财政负担成为影响国家发展及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一些国家却介入得比较浅,大部分医疗费用由市场和个人承担,这以美国模式为代表,但也面临医疗费用支出居高不下、大量居民没有任何保障等问题。”
不难看出,在寻求政府与市场之间平衡点的过程中,不同国家的政府面临着迥然相异的尴尬。在高社会福利国家,医疗保障体制都在不同程度上面临医疗费用上升和政府财政支持无力等问题。而在保障水平较低的国家,人们似乎又都在企盼政府能够在这方面投入更多的财力和物力,而不是让普通老百姓去承担沉重的负担。
政府的首要作用是制度框架设计
从本质上来说,医疗保障具有社会性和公共产品的部分特征,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政府在医疗保障体制建设与改革过程中处于主体地位。也就是说,政府介入医疗卫生体系的程度,直接决定该国医疗保障体系的整体框架,最终影响其医疗保障体制的运行效果。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教授朱铭来认为:“强调政府主体地位并不意味着排斥市场机制在医疗卫生体制中发挥作用,而是在政府规制下通过引入市场机制,由市场提供服务和保障,而不是所有的事情由政府亲力亲为,由政府直接去取代市场,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
方力也认为,医疗保障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在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通过制度设计调动政府与市场等方面资源的作用。而政府的首要作用就是设计合理的制度框架,保证商业保险市场运行的规则性和秩序性,让市场更好地发挥作用。“目前仅仅靠市场或政府其中一种手段是无法有效解决中国的医疗卫生和保障体制的问题。尤其是对于一个转型国家,一个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国家,更应该突出市场的作用。突出市场的作用也不意味着政府作壁上观,什么都不管,需要政府通过制度安排实现基础保障,并通过监管为市场运行提供有力的保障和规制。”
学者和政府的声音共同透露出这样一个信号,即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对政府行为的界定,只有合理界定了政府的行为,确立政府介入医疗保障体系的合理限度,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才能保证市场的积极性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