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里狗被车撞了,如何处理成了难题,按照现行的规定,如果狗被车撞伤或者撞死,既不能在派出所立案,也不能算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也不予理赔。
上周末,潍坊市区福寿街和新华路交叉口发生了一起特殊的交通意外,一辆车把一条狗撞死了,狗的主人称这条狗价值数千元,要求赔偿,车主投了第三方责任险,遂通知了保险公司,同时双方还叫来了110的民警和122交通警察。交警到达事故现场后,发现撞死的是一条狗,表示不能算交通事故,不在受理范围之内;保险公司表示由于这条狗没有狗证,无法出具官方证明,无法理赔。最后在民警的协调下,车主向狗主人赔偿了500元钱。
2日,记者来到了处理这次交通意外的奎文区广文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按照目前的文件规定,狗不能和冰箱电视一样算做财产,所以不能立案,狗被撞伤或者撞死,民警只能按民事纠纷给予协调。
既然司机投了第三方责任险,车把狗撞死了,为什么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呢?太平洋寿险潍坊分公司的一位理赔员解释说,第三方责任险通俗地说就是,保险公司会赔偿除了你的车和车里的人以外的人或物。但是按照目前的界定,狗既不属于人,也不是物的范畴,无法算做财产。撞死了狗要求理赔,缺乏依据,无法办理。
济南信义律师事务所的文律师解释说,按照目前的法律法规,车撞了狗,只能算做民事纠纷,正好处于一个各方管理的空白地带,交警不能管,也不能勉强派出所出证明,当事双方可以通过私下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受理裁定,但这样成本就高了。 链接:车撞狗算交通事故
青岛:2007年1月22日专门下发了《关于处理车辆与犬交通事故的意见》规定,车辆与犬在道路上发生碰撞、碾压、刮擦,造成犬受伤或者死亡的案件属于交通事故。
哈尔滨:交警部门作出全面、权威的解释:宠物被撞,也是交通事故。
天津:2006年天津市公安交管局发布最新解释称,车与宠物狗相撞应按交通事故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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