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家外资财产保险公司在华分公司改为子公司的申请获得了批准,分别是美国利宝互助保险重庆分公司、美亚保险上海分公司、英国皇家太阳联合保险上海分公司、日本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上海分公司。 这是继2004年5月香港民安保险深圳分公司、2005年1月香港中银保险深圳分公司、2005年3月韩国三星火灾海上保险上海分公司、2005年4月日本财产保险大连分公司、2006年4月韩国现代海上保险北京代表处分别获批将其在中国内地的分公司改设为子公司之后,又获得在华成立独资财产保险公司的外资公司。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更多外资财产保险公司在华分公司转变为子公司,其在华的市场扩张步伐将加快,而这也将加剧国内保险市场的竞争。另外,“分改子”也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 扩张步伐加快 根据入世承诺,从2003年底开始,外国非寿险公司在华设立营业机构的形式,在原有的分公司和合资公司基础上,增加了独资子公司。因此,从2004年开始,在华设立了分公司或代表处的外资保险机构便开始向保监会申请子公司资格。其中,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于2004年5月10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原香港民安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基础上改建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保险公司,成为我国第一家获准由分公司改建为独资子公司的保险公司。 外资财险分公司之所以热衷于成立子公司,是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申请开设新的分支机构,要进入分公司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必须由其总部重新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而且,每设立一家分公司,其总公司应无偿拨给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的营运资金。改建为独资子公司后,就具备了与中资公司一样的一级法人资格,可直接申请增设分支机构,有可能减少申请时间,而资金成本将会大为降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表示,在分公司改为子公司后,由于成本降低,外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铺设步伐很可能将加快。据悉,太阳联合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原皇家太阳,在原有1亿元人民币的基础上,将资本金扩充至2.4亿元,并计划开设北京和广州两家分公司。 竞争将加剧 根据保监会数据,今年前五个月,我国财产保险实现原保费收入约898亿元,其中中资公司保费收入约为887亿元,占市场份额的98.7%,而外资公司保费收入约为11亿,市场份额为1.3%。在公司数量上,中资为25家,外资为14家。如果单纯以公司数量来衡量,外资公司的保费与其数量远远不对称。 但是,外资保险公司的专业优势相对中资保险公司很明显。美亚保险公司的专长项目在于责任险,而其在我国的主要业务正是责任险。责任险在我国财产保险中的比例,相比发达国家保险市场,所占份额很低。业内专家认为,责任险在我国的发展前景广阔,是一块巨大的蛋糕。在今年前5个月,美亚保险在我国的保费收入约为3.5亿元,是外资财产保险公司中保费规模最大的,占所有外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的30%。在成立子公司后,美亚的市场份额有望进一步提升。 不过,王国军表示,外资财产保险公司保费规模较小,是因为其具有明确和清晰的业务战略定位。另外,在成立子公司以后,外资公司有可能享受到国民待遇,其地域范围和险种范围上的限制取消,其保费增长速度可能会加快。“交强险等政策性险种允许外资产险公司经营不是没有可能的”,他如是认为。 消费者将受益 我国保险业目前还没有完全摆脱粗放型发展模式,许多公司为获得保费不惜恶意降低保费。虽然这为消费者投保时节省了保费,但到发生事故索赔时也往往无功而返,遭受拒赔。 王国军说:“外资保险公司的规模较小,打价格战对它自身没有什么好处,因此不可能打价格战。”但是,消费者将会从别的渠道受益。“外资公司在服务和信息以及产品方面拥有较大优势,成立子公司后它将拥有与国内保险公司一样的地位,消费者的选择范围变得更大了。” 另外,在成立子公司后,外资产险公司在偿付能力方面所受到的监管将比分公司更严格。“它在国外的母公司破产并不影响它在国内的业务”,王国军说:“所以,对于消费者来说,在外资公司投保将更加安全,不用担心其国外的母公司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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