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州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广州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动员大会”,介绍《印发<广州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2008]54号)(下称《试行办法》)的主要内容并部署实施工作。这一解决民生问题的重大历史性举措,标志着广州市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体系已经建立,在社会养老保险保障制度上实现了全覆盖。
60岁以上可不必交钱
《试行办法》遵循的基本原则可概括为“低门槛、广覆盖、可衔接、能持续”12个字。其保障对象为年满16周岁以上、未参加各类社会养老保险(含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本市农村户籍人员,这将惠及广州市230万名农村居民。保障方式根据农民的年龄情况分成三种:年满35周岁、不满60周岁的农民应参加本办法的养老保险;年满16周岁、不满35周岁的农民,暂未能就业的,可按自愿的原则参加本办法的养老保险;本办法实施之月年满60周岁的农民,可以选择不缴费,直接享受老年生活津贴,直至终老;也可以选择以趸缴的方式参加本办法的养老保险,领取基本养老金。
各级政府将资助36亿元
《试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费主要是由农民个人缴纳,村集体经济组织予以适当的缴费,政府给予适当的资助。
考虑到农民的承受能力和不同保障需求,低标准起步、弹性缴费,最低的个人缴费标准确定为30元,且以20元为间隔,向上设立五档的缴费标准,从30元至110元不等。参保农民可根据承受能力自愿选择,体现多缴多得。
根据广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的实际情况,经济组织的缴费标准从10元至50元不等,设立了5档缴费标准。对于确无经济能力的经济组织,也可以暂不为参保人缴费。对于经济组织是否给农民缴纳养老保险费及按哪一个档次缴费的问题,由经济组织与农民商定,并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的民主程序进行确定。
政府资助分别根据个人和经济组织的缴费情况,也设立5个资助的标准。对个人缴费的资助标准为:35元、45元、55元、60元和65元;对经济组织缴费的资助标准为10元、15元、20元、25元和30元。根据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基本实现覆盖全体农村农民的工作目标,在未来四年内各级政府资助资金将达到36亿元。
领取需满足两大条件
农村农民年满60周岁、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可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不满15年的,可选择继续按月缴费直至缴费年限满15年止,才可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待遇水平,由个人缴费、经济组织缴费和政府资助水平所决定的。如个人和经济组织都缴费,则待遇水平分布在110元—330元之间,个人缴费回报率在200%-266%之间;如仅是个人缴费,经济组织不缴费,则待遇水平分布在84元—227元之间,个人缴费回报率在106%-180%之间。
去世后账户余款归继承人
《试行办法》还指出,参保人死亡,个人和经济组织缴费部分(含利息)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没有法定继承人且也没有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进行处分的,转入养老保险地方统筹准备金。
将分三阶段展开
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解决民生问题的“补充意见17条”关于“争取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实现养老保险基本覆盖全体农村居民”的工作要求,拟分三个阶段切实推进此项工作:第一阶段(2008年12月至2009年6月):启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开展宣传培训和试点工作;第二阶段(2009年7月至2010年12月):积极扩大试点范围,全面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第三阶段(从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克服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确保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确保在2011年12月底前将35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80%都纳入养老保险的保障范围。
四大特点
□保障对象全覆盖。
□实行弹性缴费标准。低标准起步、弹性缴费,可以实现把制度先建立起来,可以让更多的农民都能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建立缴费激励机制。试行办法设立了利益引导机制,鼓励农民和集体组织多缴费,以后可以多保障。
□养老保险各办法间可衔接。试行办法明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之间相衔接的处理意见,实现各种办法之间的无缝对接。
张桂芳: 36亿分摊下去各级政府负担不重
本报讯 在昨天的会议上,广州市委副书记张桂芳强调,社会保障的水平决定着社会和谐的程度,广州市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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