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到买了1元钱的意外保险,保险公司还真能赔偿……”3月19日上午,见唐先生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手中接过6万元的人身意外险赔付款,在南宁市金桥客运站候车的许多乘客议论纷纷。当日,来自兴安县的荣先生,也获得了4700元的保险赔付。
去年12月5日,唐先生的母亲在南宁金桥客运站买票坐车,回湖南老家。次日凌晨5时许,客车途经全州,在靠近湖南交界公路边的一个加油站,老人下车上厕所。谁知在老人从厕所出来走回客车途中,被一辆货车撞倒后不幸身亡。作为保险受益人,3月19日,唐先生拿到了6万元的人身意外险赔付款。而荣先生则是在1月27日从南宁坐车回家。客车途经兴安县路段的一个加油站时停下。由于路面结冰,荣先生下车时不慎滑到,导致踝关节骨折。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主动与保险受益人联系,及时完成了理赔调查,并于3月19日发放了4700元保险赔付款。
到车站买票乘车,1元钱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买还是不买?
当日的采访中,记者在金桥汽车客运站售票大厅看见,售票窗口摆着一个“请乘客自愿购买保险”的牌子。当时购买车票的乘客不多,每个售票窗口只有几名乘客。旅客问好车次和价格,将钱递给售票员后,售票员就从电脑里打出车票,同时用钉书机钉上1元保险单交给旅客。但也有一些乘客在拿到票后,对1元钱的保险单有异议。 一位乘客问:“我的是短途车票,一定要买保险吗?”当听说是自愿购买时,这位乘客说:“我才两个多小时的车,不会出事的,就不买了吧。”记者在汽车客运站采访时发现,除了少数旅客不愿意购买这个保险外,绝大多数旅客觉得买份保险要安全些。
金桥客运站有关负责人介绍,买保险完全属于旅客自愿,如果旅客不愿意购买保险,同样可以购买车票。汽车票本身就含有一定的保险,不过车票里包含的保险部分,是乘客与运输公司之间形成的赔偿关系。而在车站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是乘客直接从保险公司买的保险。他对记者说:“车站仅仅是代售,这两种保险完全不同。一旦乘客坐车时发生意外,运输公司要按照车票给乘客一定的赔偿。如果乘客购买意外伤害险,同时还可以另外获得保险公司规定的赔偿金额。”
有乘客还提出,购票时所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卡上没有填写乘客姓名、证件号码等内容,万一出了交通意外是否能起作用。对此,保险公司的一位负责人解释,人身意外险是保险公司推出的一种随着车票产生效力的险种,信息空白并不影响该保险的法律效力。一旦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卡上的保单号和车次对应,进行核实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