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一些市民近日纷纷咨询企业欠缴养老费后能否及时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数额是否会受到影响等问题,记者7日就此咨询了省、市社保部门。据介绍,企业欠缴养老费后即使补缴齐全,职工也要比不欠缴企业人员多支付一部分利息,才能享受同等待遇。
据了解,目前我省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为:用人单位按照上一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上均由企业代扣代缴。此后,缴费总金额的8%计入个人账户,其余纳入统筹基金管理。
养老保险属于强制保险,企业必须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但记者从社保部门了解到,目前仍有部分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这不仅影响了社保部门对统筹基金的管理,也给参保人员办理养老保险账户转移、办理退休手续和计算养老金数额造成了一定影响。据介绍,按规定,企业职工工作调转需要办理养老保险账户转移或达到法定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如果养老保险费欠缴,均将不予办理。另外,由于企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养老金的计发是以个人账户资金及利息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的,所以一旦欠缴,即使企业补齐费用,日后养老金数额也将受到影响。
据介绍,由于目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方式是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养老保险费被划入个人账户后,社保部门将对账户资金核算利息,并一同划入个人账户,用作日后计算养老金。但如果企业欠缴,个人账户中并没有生成养老金利息,而应补缴的费用中已经统一自动生成个人账户资金利息,所以补缴时,即使企业支付了滞纳金,个人也要多支出欠缴应计入个人账户部分的利息。也就是说,与同条件参保人员相比,即使待遇相同,欠缴职工也要多支付出利息部分,而且欠缴时间越长支付费用越多。
按规定,企业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将由相关劳动、地方税务部门处理,拒不支付的将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为避免因企业欠缴费用越积越多,最后难以支付,社保部门提醒参保职工,应及时到社保经办部门查询本企业是否发生欠缴,并及时到劳动仲裁、地方税务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