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009长春市医保暖万家活动”正式启动,对于2009年新实施的医保政策,长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徐庆丰处长进行了详细解读。
政策变化篇
取消首诊限制
取消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首诊制度。
解读:参保城镇居民可以到省、市、区三级医院随便就诊,打破以前需要到区级医院首诊的规定。
提高住院补偿比例
对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低保成人实行住院定点医疗管理,在原区级住院补偿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5%,同时给每个低保成人医保卡里每年划入50元。具体补偿比例为:起付线以上5000元以下补偿比例为65%,5001元以上4.5万元以下补偿比例为70%。
解读:同等起付线补偿比例分别提高5%,低保人员患病负担更小了。
提高最高支付限额
2009年起,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医疗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5万元提高为6万元。大额医疗费用救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为14万元,支付待遇为: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最高支付限额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限额之和以上部分,一人年度内1元至3万元的补助75%,3.0001万元至14万元的补助85%。
解读:最高支付限额的提高,是医保惠民政策中的重大举措。
降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年限
中直、省属和市属国有改制破产企业中解除劳动关系人员,解除劳动关系时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解除劳动关系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住院医疗保险或接续住院医疗保险关系,实际累计缴费年限调整为男女均不得低于20年;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男不低于25年、女不低于22年。
解读:三个年限“20年、25年和22年”,以前是30年、30年和27年,更加惠民。
降低个人自付比例
城镇职工参保人员住院期间所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检查治疗费、乙类药品费用,在职人员个人自付比例由原来的20%降低为15%,退休人员为10%。
参保人员一个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中现金支付累计超过5000元以上部分(不含属于自费药品费用和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费用),5001元至1万元补助25%;1.0001万元以上部分补助30%,均由大额医疗费用救助基金支出。
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标准,在3000元以内(含3000元)个人自付部分(不含个人账户支付部分)由统筹基金补助30%。
解读:这个政策从几个方面减轻了职工的负担。
医保覆盖面
职工生育保险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在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期间,可领取15天的生育护理补贴,标准以长春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这样办理:凭出生儿的手续可以直接到长春市医保中心办理,一般15天的生育护理补贴在千元左右。
计算方法为,长春市社会平均工资除以12乘以15,一般相当于半个月工资。
胎儿
新生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15元,其中:家庭承担35元,各级财政补贴80元。
参保孕妇在生产前由其所在生育保险定点医院负责为胎儿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出生后即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没有待遇等待期。
新生儿起名落户后,由家长到所在社区办理正式参保登记手续并制卡,需提供夫妇一方抱新生儿的合影。
如果胎儿办医保,孩子出生即可享受政策,一旦患有疾病就可救治。如果新生儿才开始办理医保,至少有办理手续1~2个月的缓冲期,会延误享受待遇。
这样办理:孕妇在临产时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向医院提出申请,医院可代办。
大学生
到2009年年底,长春市39万大学生将纳入医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15元,其中个人每年缴费35元,政府补助为80元。
解读:今年在我省开先河,结束大学生没有医保的历史,说明医保越来越接近“全覆盖”。
政策咨询电话
长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2333;85679952
长春市医保中心
9685555(近日开通);85641883;85641912
各城区
朝阳区:85109090;南关区:85285013;宽城区:89990313;二道区:84632251;绿园区:87605085;经开区:84630030;高新区:85542507;净月区:84528619;汽车产业开发区:85731822
长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网址
http://www.ccy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