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落实难在实践。尽管理论上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基本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的优势很清楚,但真正进入这个领域却很难。从参与政府委托医保经办服务的探索上看,单算经济账保险公司难有盈余,但社会效益大,树立了公司品牌形象,这样可以延伸保险公司商业健康保险服务,进入补充医疗保险市场。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资源,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在2009年7月24日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提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保监会负责推动我国基本医保经办服务“管办分离”改革。
从新医改出台,到6月初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业深入贯彻医改意见积极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并对保险公司经办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设置“准入门槛”,再到上述新医改实施方案,在政策面对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均传出积极信号,这是否意味着保险公司能快速跟进,拓展这一新的业务空间?
“新医改落实难在实践。尽管理论上对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基本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的优势很清楚,但真正进入这个领域却很难。”人保健康执行董事、副总裁谭启俭日前表示。
对此,他解释道:一是实践经验不足,政府在如何选择保险公司进入医保经办管理领域时没有依据;准入制度由谁制定、如何制定也没有现成的标准;二是保险公司服务能力也是关键,包括服务网点覆盖、网络建设、医疗服务管理队伍与客户服务队伍建设;三是目前基本医保中的城镇职工、部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大病救助等分别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民政部负责经办管理,这也包括大部分补充医疗保险,各政府部门各自成立了经办机构,如果对这么大的经办管理存量进行整合,即使是新医改提出的市级统筹目标,涉及各政府部门利益,也难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