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新 《保险法》)将开始实施。与原保险法相比,最为重要的一个亮点是保险资金运用形式新增“不动产”,新《保险法》实施将促使2000多亿元资金有可能流向房地产行业。
除了银行存款以外,新《保险法》将保险公司的其他资金运用渠道,从原《保险法》限定的“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改为“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同时新增“投资不动产”一项。
仲量联行近日发布的《正在崛起的中国机构投资者》报告称,即将出台的新《保险法》将允许保险资金投资房地产,国内保险公司将大举进驻房地产市场,并与大型央企一道,成为市场最主要的内资投资者。报告分析指出,若按国际通行惯例保守估计,中国保险公司将可在国内房地产市场上投资2360亿元人民币。中国机构投资者正在取代外资投资者成为中国商业地产投资主力。根据仲量联行的统计,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国外投资者在市场投资份额中的比重已经由去年的64%下降到今年上半年的30%。
据仲量联行统计,2008年中国保险公司总投资额为22500亿元人民币,如按照其他国家的通行惯例保守估计,届时将可有2360亿元规模的投资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白皮书还推测,中国政府可能在明年内批准建立国内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届时通过投资REITs等,信托资金将间接投资于房地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