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保监会针对上半年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情况,分别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中国人寿保险、中国人寿财产保险、中国大地财产保险、中国平安财产保险、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中华联合财产保险、阳光财产保险、天安保险、华安财产保险、都邦财产保险、安诚财产保险、嘉禾人寿、华夏人寿等14家保险公司下发监管函,向上述公司详细通报了其被查基层机构违法违规问题,并提出了综合性的整改要求。 据悉,上述14家公司被查的36个机构违法违规问题较多,集中表现为通过虚构中介业务、虚构销售人员等手段套取资金,虚列业务管理费、私刻投保单位印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利益等,与中介机构财务、业务关系不合法、不真实、不透明的问题相当严重。有关保监局依法对上述36个机构合计罚款989万元、警告4家次、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13项、吊销1家省级公司营业部业务许可证;依法警告86名责任人,罚款85人计219.2万元、责令撤换11人、撤销任职资格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