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邀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吴定富于2010年10月25日至28日出席了在阿联酋迪拜举行的2010年IAIS年会及执行委员会会议,并发表演讲指出,国际保险监管改革应充分考虑新兴保险市场成员的现实情况,妥善安排实施方式。 吴定富代表中国保险监管机构,高度赞赏国际保险监管改革取得的最新进展,希望 IAIS执委会能够凝聚力量,促进共识,尽快制定既有统一方法,又有较强适应性的全球监管规则,并着重就国际保险监管改革阐述了三点意见。一是 IAIS制定的跨境保险集团监管共同框架应预留充足的过渡期,缓解监管方式变化带来的冲击。二是加强“宏观协调、微观分工”,完善保险审慎监管体系。宏观审慎监管上应增强多个监管主体和政策的协调。微观监管上提高监管的专业化程度。三是针对金融危机暴露的突出风险,借鉴巴塞尔 III有关措施,在保险监管中开展逆周期监管,强化流动性监管。
应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邀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吴定富于2010年10月25日至28日出席了在阿联酋迪拜举行的2010年IAIS年会及执行委员会会议,并发表演讲指出,国际保险监管改革应充分考虑新兴保险市场成员的现实情况,妥善安排实施方式。
吴定富代表中国保险监管机构,高度赞赏国际保险监管改革取得的最新进展,希望
IAIS执委会能够凝聚力量,促进共识,尽快制定既有统一方法,又有较强适应性的全球监管规则,并着重就国际保险监管改革阐述了三点意见。一是
IAIS制定的跨境保险集团监管共同框架应预留充足的过渡期,缓解监管方式变化带来的冲击。二是加强“宏观协调、微观分工”,完善保险审慎监管体系。宏观审慎监管上应增强多个监管主体和政策的协调。微观监管上提高监管的专业化程度。三是针对金融危机暴露的突出风险,借鉴巴塞尔
III有关措施,在保险监管中开展逆周期监管,强化流动性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