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8日,第四次接受审议的社会保险法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获得通过,该法
将于2011年7月1日实施。而在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上,宜兴市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早在2005年10月
1日便与中国人寿成功实现无缝对接,以“服务外包”形式实施宜兴新农保,比国务院农保新政出台整整提
前了四年。
宜兴于2007年7月1日起,增加城镇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补贴发放。至2009年末,参保总人数达到39.5万
人,参保覆盖率达95.1%,其中缴费农民19.9万人,按月领取养老金的老年农民19.6万人,基础养老金从开始
时每人每月31元的标准调整到目前的每人每月68元。“宜兴模式”的成功实践,为全面解决江苏1500万农
村人口,乃至全国农民的养老问题,开辟了一亩可资借鉴的试验田。
所谓“新农保”,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之
后的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其中中央财政将对地方进行补助,
并且会直接补贴到农民头上。
“宜兴模式”的创新之处在于,在国内率先采用“征、管、监”相分离的运作机制。即:财政局负责新
农保、新农合基金征缴、管理, 对基金实行独立建账,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中国人寿宜兴支公司
两个业务管理中心负责参保手续办理、个人账户管理、养老待遇结算和发放、参合人员住院结报等具体业
务;人社局、卫生局分别负责新农保、新农合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在
整个基金支付流程中,形成了钱账分离的管理模式,有效保证了基金安全和高效运行。服务创新大大提高了
政府的公信力,确保了新农保、新农合的可持续发展。
据此操作,政府、保险公司、人社局(卫生局)既各有分工,又密切合作 。运行的各个环节均置身于
阳光之下,增加了透明度,并且有效提升了运行效率和管理、服务水平,同时降低了政府运行成本。目前办
理的业务种类涉及参保、到龄给付、镇间转移、农保转企保、企保转农保、迁入和迁出、死亡核销等各方
面。
从宜兴的实践来看,政府购买服务、“征、管、监”分离模式运行新农保完全符合国务院《关于开展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对“试点地区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整合现有农村社会服务资源,
加强新农保经办能力建设,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的要求
。
“宜兴模式”实施至今,打造出政府与中国人寿双赢互惠的良性局面。首先,“征、管、监”分离模式
使政府能够集中精力发挥政策制定和市场监督等管理效能,将业务管理分离给第三方管理机构,有效避免了
集“运动员”与“裁判员”于一身的尴尬角色。与此同时,政府购买服务经办新农保的方式,使政府通过较
低的运行成本,获得了高效、专业的服务。而中国人寿也在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无形中提升了自身品
牌知名度、美誉度和信任度,并在一定程度上对其他业务起到了连动作用。
中国人寿江苏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刘安林表示,新农保是一个利国利民的好事情,中国人寿有责任
来推动这个事情。而且从保险的角度来看,保险本身就有社会的管理功能,从中央国务院、包括保监会也要
求国有管理公司一定要承担起为百姓服务的职能。
刘安林称,中国人寿与政府在新农保项目上合作有个共同点,就是政府新的农村政策有两个基本决策,
一是谨慎放权,把社会管理生产交出去;二是政府的服务外包,或者购买服务,这也是政府一个新的趋势。中
国人寿则一贯以“为政府分忧、为百姓办实事”为宗旨,要求自身积极参与到社会管理的工作中去,加之中
国人寿在农村的业务基础牢固,并且专业优势明显。因此,宜兴政府与中国人寿一拍即合,协力打造“征、
管、监”分离新农保模式,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
刘安林强调,中国人寿现在江苏省的业务人员有5.3万多人,最高峰的时候曾经达到7万人,另外还有自
己其它渠道人员、财险渠道人员、银保渠道人员。银保渠道人员也有4000人左右,财险有1000多人。中国
人寿有信心助力下一步新农保工作的全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