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收到一些陌生保险业务员的推销电话,对此,消费者往往无可奈何。
为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电话营销和电话约访行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保监会近日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电话营销和电话约访行为的通知》(简称《通知》),大力整肃人身险电话营销。
随机电话约访严重扰民人身保险电话营销最早出现于2003年,早期的电话营销渠道由中小公司开拓,主要通过与大量有客户资源的中介机构合作,分享合作机构特定客户资源,或者利用广告手段宣传产品,通过电话实现销售。电话营销为保险公司提供了一种新的销售模式,目前,已有20家左右寿险公司开展电话营销业务。
据了解,保险营销员个人致电自有客户提供保单后续服务的电话约访服务行为存在时间较早,因其目标客户明确,客户接受度较高,基本不会造成对客户的滋扰。2008年以来,一些保险公司营销员采用随机拨打电话约访陌生客户,增加了新客户来源,随后出现一些营销员聘用人员随机拨打电话,或假借公司电话营销名义电话约访客户等现象。这种电话约访行为的存在,容易产生销售误导、电话扰民等诸多风险。
因此,《通知》明确禁止保险营销员个人及其聘用人员随机拨打电话约访陌生客户,或者假借公司电话营销中心名义电话约访客户。与此同时,要求各人身险公司应当选择专用号码作为电话营销号码,应在2011年6月30日前实现一家公司在全国范围内仅使用一个电话营销号码等。
对此,海尔纽约人寿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从2004年2月开始设立独立的电话销售渠道。此前,根据保监会《关于促进寿险公司电话营销业务规范发展的通知》要求,已对开展业务各城市的专用呼出号码进行公示,每个城市有一个专用号码。”
规范流程强化公司管控其实,不管是随机电话约访扰民,还是信息泄露,归根到底,还是由于保险公司管控不力。对此,《通知》要求各公司加强对电话营销和电话约访行为的管理,建立权责清晰的内控管理体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客户个人信息泄露,防止其他渠道销售人员假借保险公司的名义进行电话营销,由于管控不到位出现误导、扰民等问题,将从重追究公司的管理责任。同时要求各公司对本系统电话营销和电话约访的行为进行全面清查,并向所在地保监局报告,监管部门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做出严肃处理。
此外,各公司对于营销员个人及其聘用人员对自有客户、转介绍客户等特定群体提供保险销售或后续服务的电话约访行为,也应加强宣传引导和培训,统一培训内容并建立培训档案,统一制定约访用语,逐步纳入职场内集中管理。海尔纽约人寿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以及内控制度的完善是相当重要的。他们将继续规范电话营销行为,确保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