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保险机构的股权监管,保监会近期对中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股权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根据保监会6月23日在其网站上公布的相关通知,此次调查的内容包括中资保险机构当前的股权结构、股权状况、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等情况,调查内容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31日。
据了解,涉及调查的保险机构股权情况,主要指保险机构股东名称、企业类别、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股权状况等基本情况;发起人基本情况,包括公司设立时认购股份数、持股比例以及所持股份变化情况;股权变更情况,包括历次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数量、股份价格、批准文号等;股权代持情况,包括委托人、代持股数量、代持期限、代持方式等;员工持股情况,包括员工持股公司名称或代持股公司名称、资金来源、涉及员工人数、实施时间、入股时间、入股价格、表决权的行使安排等;股权质押、解质押情况,包括被质押股权的数量、质押时间、解质押时间、质权人、质押目的等;股权冻结、拍卖情况,包括冻结股权数量、实施冻结的法院名称、冻结期限、冻结事由、处置方式等。此外,保监会还要求,保险集团(控股)公司或下设子公司、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保险公司,需列示集团股权架构图。
涉及调查的股东基本情况,主要指股东名称、公司性质、成立时间、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范围等基本情况;资本构成情况,包括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对外投资情况,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此外,保监会还要求中资保险机构对投资资金来源、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与保险机构各股东之间关联关系等问题做出声明,如果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关联关系,需详细说明。
保监会表示,此次调查将为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促进公司加强自身的股权管理和完善治理结构奠定基础。同时,对于股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保监会将按照尊重股东权益、遵循市场规律、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加以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