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保监会再次下发文件明确银保专管员应由保险公司正式员工担任,以进一步规范银保专管员管理制度。
早在2006年6月,保监会、银监会就曾联合下发《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文件发布以来,大部分保险公司按照文件要求逐步理顺了与银保专管员的法律关系,由保险公司正式员工担任银保专管员,但仍有极少数保险公司未按文件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记者注意到,在保监会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保专管员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已明确,自2010年8月16日起,保险公司新招聘银保专管员,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与银保专管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采取委托代理合同方式管理银保专管员的保险公司应抓紧整改,在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在岗银保专管员的劳动合同签订工作。
保监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一季度末,全国共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149858家,比上季度末增加887家。其中,银行和邮政渠道分别达到85216家和16091家,合计占比超67%。银保渠道成为保费收入来源的主渠道已毋庸置疑,而银保销售环节中大量出现的误导、欺骗等行为也成为这一渠道快速发展过程中很难避免却又必须解决的问题,因此,对于银保专管人员的素质要求便成为这一渠道长远发展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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