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的创新,是保险公司生存发展的活力所在。保险创新的源头,是保险客户内心需求的欲望。
战国时期的《管子》,在对人性需求的本质上有深刻的认识和运用的分析。《管子?禁藏》指出,人之本性是“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 “故善者势利之在,而民自美安”。在《管子》看来,要充分、全面地了解、认识人的趋利避害的本能本性,根据对民有利的需求而满足它,人们自然会感觉美满安逸。《管子》特别强调不要主观强行推出人们不追求的东西,而要因势利导,因其自为之势、导其谋己之利地制定管理政策、措施,顺从民心地给人们带来利益,管理才能顺势成功。 作为保险公司的产品创新,要抓住投保人内心的需求所在,特别是要关注由此带来投保人真正的“美安”,即投保人内心的满意和愉悦。尤其是成功的保险营销,不是强行地推销保单,而是不断创新的保险产品深得投保人内心的欲望需求,并能做到“不推而往,不引而来”,是投保人内心真正喜爱而主动来追求的。不是主观地、不顾消费者感受地强势推销。在上门服务、电话促销时,要做到让消费者“不烦不扰”,这样的保险营销才能真正地成功。《管子》甚至形象地提出要像鸟孵小鸟一样,用身体和羽毛精心呵护、温暖着鸟蛋,“无形无声,而唯见其成”。如果我们保险公司能做到这样地对待客户和投保人,那是保险公司创新和经营的最高境界。
《管子》在民之所欲乃民之所利方面有诸多论述。《管子?五辅》一针见血地指出:“得人之道,莫如利之”。它认为:“民利之则来,害之则去。”对于民之利,是得民的至要。要关怀、照顾并满足人民的欲得之利,“足其所欲,赡其所愿”,才可能使老百姓、消费者心甘情愿地拥护你,追随你。无论是国家还是企业,你要想有所获取,必先有所给予;如若不想给予,必然无所获取。这就是《管子?牧民》所说的“知予之为取者,政之宝也”。
据上所言,《管子》告诉我们治理国家的核心问题在于“顺民心”,如此国家才能兴旺。而“顺民心”的具体内容就是要满足人民的愿望和要求。可以说,追求快乐、富贵、安定和生育的传宗接代及延长生命存在的美好,是人心的根本需求和延伸需求的欲望之所在。可以说,这些需求的欲望,也正是我们保险创新的源头。如果说,我们创新的保险产品和服务能真正满足这些欲望,在保单的设计、条款的告知、售后的服务、理赔的到位等一系列环节中让投保人感到放心和愉悦,得到的保险服务是实实在在的“保险”,让他们心生惊喜甚至感激;同时,像《管子?枢言》中强调的对民必须“爱之、利之、益之、安之,四者道之出”,我们的客户一定会源源不断,我们的保险事业一定会兴旺发达。这也体现了中国的古语“得民心者得天下”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