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健康向上的社会,完善的保险体系必不可少。当前我国正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生活方式的改变,深刻影响着人们对保险的态度。
良好的发展环境,正如一块能量强大的磁石。过去5年,越来越多的保险机构进驻湖北,其中有23家保险公司在鄂设立分支机构。目前,全省保险公司数量达到52家,从业人员14.6万人,初步形成了国有与股份制公司、中资与外资公司、综合性与专业性公司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市场格局。日益壮大的保险业,正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经济发展添翼
“十一五”期间,湖北保险业累计赔付支出361.8亿元,在灾后重建、恢复生产方面作用更大。去年我省遭遇洪灾,保险业在13天内接到报案1.5万余起,3600多人投入理赔工作,赔款总额超过3亿元。
一串串数字,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围起一道坚实的“防护墙”。与此同时,在保险监管部门引领下,多种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保险方式相继产生。
政策性保险与商业性保险结合。到2010年,水稻、奶牛、能繁母猪等主要政策性“三农”险种,在湖北多数地区的承保覆盖率达到100%。同时,商业性保险得到发展,如小额人身保险已覆盖近200万农村人口。
传统险种与创新险种结合。正在推进中的医务人员责任保险,有效缓解了医患矛盾。
保障功能与融资功能结合。在黄冈、荆州试点的农村小额贷款保险,带动近10亿元小额农贷的发放。
补偿功能与社会管理功能结合。在宜昌试点的村干部综合保险,被称为组织上送来的“及时雨”。又如试点推行的理赔查勘员与交警联动,在全省建立10多个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提高服务效率的同时,大大提升了保险参与社会管理的程度。
转方式稳增长
近三年,开展300余次现场检查;建立理赔集中管控系统、大额交易监测系统和保险诈骗监测预警系统;积极推动泥石流保险、治安保险等全国首创的新型业务……近年来,湖北保监局围绕“转方式、促规范、防风险、稳增长”,坚持科学、依法和有效监管,着力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力促保险业平稳较快发展。
规范市场出重拳、见实效。湖北保监局实施新闻发言人制度、独立检查人制度和行政处罚票决制等,将保监局、协会和社会三方力量进行整合。
建立规范的发展机制。保监局与公检法部门共同参与综合监管,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改进行政审批机制,规范基层保险市场。
加强保险队伍建设。2009年以来,在全省保险业组织开展“行风建设年”、“内控合规年”和“执行年”三个主题活动,加强了高管人员培训。通过学习,着力解决保险高管人员在思想、纪律和作风方面的问题,提升队伍经营水平。
优化保险业的发展环境。湖北保监局与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等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大中型企业与保险业加强合作;积极争取一系列政策,促成科技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在我省逐步扩大试点。
三年连跃三大台阶
近年来,湖北保险业的经营规模扩大,深度和密度正不断提高。据统计,2010年,全省保费收入达到500.4亿元,承保利润率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同时,保险业的渗透力得到增强,2010年保险业产品总量超过3000个,覆盖人群达到3900万人,约占全省总人口的70%。
2008年以来,我省保费收入连续跃上三个台阶,2010年底突破500亿元大关,三年平均增幅达37%,是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
与此同时,全省保险机构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明显增强,违规案件数量和金额明显下降。
保险行业的形象提升,使其赢得了社会的更多关注。2010年,省政府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保险先进县市”创建活动,有7个县市获得表彰。2009年和2010年,湖北保监局连续两年获得省政府授予的“支持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突出贡献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