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保监在保险行业内部下发《关於禁止保险资金参与民间借贷的通知》,规定不得使用保险资金参与民间借贷,不得协助相关机构及个人开展民间借贷。 该《通知》指出,各总公司应於明日(10日)前以书面报告和电子版方式将全面检查情况上报,若发现有参与或变相参与民间借贷问题,或者其他违规投资事项,各公司及其省级分公司需要逐笔将违规对象、方式、金额、期限、利率等情况上报。保监会并要求各单位应认真组织一次自查,彻底检查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资金管理,查证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参与民间借贷问题,并为上报自查结果设时限。 引述《北京商报》指,目前民间借贷闹得沸沸扬扬,个别地区因资金链条断裂已给当地参与者造成巨大损失。这一《通知》的下发很容易让人怀疑,备受投资压力的保险资金是否也参与民间借贷。而此前各地保险机构虚列支出、挪用保费不并鲜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