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波上市险企排头兵泰康人寿和新华人寿在上市前夜先后完成了股权更迭。
3月11日,保监会正式公告批复显示,同意安盛人寿转让其持有的泰康人寿全部股份,其中高盛顺利拿到其中的12.02%,一举成为泰康人寿第二大股东。
业内人士认为,正是由于高盛入股迟迟未获批复,泰康去年的上市计划才延顺至今年,此次获批将推进泰康IPO进程。
同时,第四家保险上市公司的有力竞争者新华人寿在增发完成后,也在近期完成了股权的更迭,今年2月的最后一天,苏黎世金融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减持新华人寿股权的消息,其在新华人寿中所持有的股权比例从原来的20%降至15%,以此规避中国监管部门要求外资股东持股保险公司不得超过20%的规定。
高盛成功潜伏
3月11日,保监会网站公告的批复显示,同意法国安盛人寿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泰康人寿1.33亿股股份转让给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新政泰达投资有限公司和高盛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后,中国嘉德、新政泰达和高盛集团分别持有泰康人寿14.98%、10.90%和12.02%的股份。
股权更迭之后,泰康人寿第一大股东中国嘉德和第三大股东新政泰达二者合计持股25.88%。公开资料显示,中国嘉德国际由泰康人寿董事长陈东升于1993年创办,新政泰达投资股东中亦是中国嘉德等中外企业合资成立。
“这应该是一个理想的股权结构,作为国际知名投资银行,高盛的加入无疑将助推泰康人寿的IPO上市进程。”业内人士表示,“而代表管理层的股权的增加,也使得管理层在公司上市过程中有更多的话语权。”
不过拿到12.02%泰康股份,高盛也付出“不菲”的代价,尽管双方并未透露交易的具体金额,但按照之前相关信息粗略测算,高盛此次买入泰康的股权价每股高达近60元人民币。
“高盛之所以愿意接受较高价格,主要是看重泰康的成长价值。如此高的转让价,也预示了泰康未来较高的上市价格,高盛从不做亏本的买卖。”上述业内人士如是评价。
记者了解到,事实上,高盛入股泰康人寿并非首次投资中国保险行业。
资料显示,1994年6月,高盛就曾联合摩根士丹利出资3500万美元参股中国平安(49.03,0.26,0.53%),以超过每股净资产6倍的价格取得平安约10%的股份。
2005年,汇丰银行出资81亿港元收购高盛、摩根士丹利手中9.91%的中国平安股权,投资10年,高盛、摩根士丹利获得了数十倍投资收益。
历经一年半时间,泰康人寿股权转让终于收官,这被市场解读为泰康加速上市的标志。据了解,今年正值泰康人寿成立15周年,公司内部已立下本年度A+H股同步上市的目标。
股权更迭完成,业内对泰康上市预期增强,但泰康一直保持低调,公开表态一直为“不评论”、“不接受采访”,目前也没有“任何要披露的信息”。
新华泰康争做第四股
另外一家有望争夺“保险第四股”的新华人寿同样做着上市前夜理顺股权的工作。今年2月的最后一天,苏黎世金融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减持新华人寿股权的消息,其在新华人寿中所持有的股权比例从原来的20%降至15%。
在去年完成增资扩股之际,新华人寿就将上市锁定为2011年。
“此次能顺利完成增资扩股的计划,表明了市场对新华保险价值的认可。”新华人寿副总裁刘亦工当时表示,下一步的设想是启动国内、海外两地上市。对于上市的时间,刘亦工未透露具体时间表,但“相信速度会很快”。
自2007年中国太保(21.78,0.09,0.41%)上市之后,3年之间保险行业上市进入沉默区,有望上市的险企都在暗中准备,拿下“保险第四股”的争夺战。
泰康一度领先新华半个身位,如果不是股权羁绊,泰康本有计划在去年完成IPO。
2010年,在新华增资扩股补充偿付能力之际,泰康明显加快了上市的进程。
5月份,泰康人寿宣布,今年将再度对其超过800万的分红险客户派发总额超过36亿元之巨的特别红利,被解读是为上市铺路。
6月份,陈东升在南非一个论坛上又公开表示,泰康或将于3年内上市,并力争5年内成为中国第三大保险公司。
而7月份高盛的敲定入主也被业内视为泰康人寿上市提速的催化剂。然而是时高盛深陷“欺诈门漩涡”,监管部门对其入股泰康并未立刻批复,一直拖到了今年,所以业内盛传的“2010年底泰康上市”并未成为现实。
如今,两家公司并驾齐驱,都把上市锁定为2011年。
这也是业内认为平安急于融资一个不得不考虑的因素。保险分析师夏平称,若泰康和新华上市,将减少平安作为保险股的稀缺性,平安此举是想抢在他们前面。
银邮代销点年增3万个 拉动中介保费超万亿
本报记者 胡金华 上海报道
银监会于2010年11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下称“90号文”),要求银行每个网点原则上只能与不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合作,本意是规范银保渠道销售秩序,但效果却似乎有些出乎意料。
3月2日,保监会发布了2010年保险中介市场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1.04万亿元,同比增长13.98%,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72.01%。但相比2009年82.26%的贡献比减少了10.25%。
同时,全国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已经达到18.99万家,比前三季度末减少了9564家,保费收入则同比增长13.98%。记者还发现,在包括银行、邮政、铁路、航空等所有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中,银保渠道并未减少,反而在去年四季度增加了4737家,而邮政渠道则减少了3575家,不过与2009年相比,银保渠道销售网点增加数量达到28613家,邮政销售网点也增加了7303家,两大系统网点增加数量达到35916家。
银保渠道在去年获得的佣金收入达到149.87亿元,邮政代理收入是34.34亿元,相比2009年的112.73亿元和21.27亿元分别增长33%和61%,而整个保险兼业代理的佣金只增长了8.44%。
险企转战银保
记者了解到,银保渠道网点总体上仍处于扩张态势。
“在超过1万亿的保费中,银保渠道达到4400亿元,占中介渠道总保费收入的44%,这一数字跟全国330万保险代理人的保费收入相比只少了200亿元,可谓平分秋色,但是保险公司支付给银保渠道的佣金收入则只有149亿元,但支付给保险代理人渠道的佣金收入却高达568亿元,即使有新规限制,保险公司依然愿意通过银保渠道来拉动保费。”3月15日,一家大型寿险公司银保部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
“我们和银行或者邮政谈代销,基本都是以三个月或者半年为期限,因此在某一段时期内,银行网点会减少,而邮政网点会增加,同时也会根据产品调整销售策略,但是就去年而言,各家公司都在加大银保的投入力度,即使佣金给的多一些,但是比起支付给代理人的佣金,还是相差很多。”3月15日,上海一位银保市场负责人李涛(化名)告诉记者。
李涛表示,银保是保险公司支付佣金的大头,但是同样,银保也是拉动保费增长的利器,只要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多支付一些佣金和多铺设网点,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是值得的。
记者测算得出,根据银保渠道的总保费和支付的佣金,保险公司支付给银保的佣金比例约为3.86%,并未达到4%。
“支付佣金的比例并不高,其实全国银行和邮政的网点多达几十万个,仅五大行的网点就差不多达到20万个,邮政储蓄银行的网点也有4万个,对于保险公司来说,银保合作的空间很大,而且目前银行的网点数量越来越多,中小银行业在极力扩张网点,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总的佣金比例未来可能不升反降,只是可能在一些竞争激烈的大城市,比如上海、北京等一线城市,银保的手续费会高于平均比例。”一位保险业内人士指出。
专业中介垄断化
记者也发现,无论是在保费还是机构的绝对数量上,专业保险中介机构无法和银保相比,然而根据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即使在专业保险中介尤其是代理市场上,也会出现集团化和垄断化的倾向。
在2010年保险中介市场报告中,截至2010年底,全国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实现保费收入844.64亿元,同比增长47.27%,占全国保费收入的5.82%,同比上升了0.67个百分点。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实现的净利润达到8.15亿元,同比增长71.94%。
而在保险代理机构市场排名前20位的公司中,总部设在广州的华康保险集团以4.51亿元的佣金收入占市场7.16%的份额,而去年年底受海外独立分析机构质疑的泛华保险集团旗下有9家保险代理子公司的佣金收入总和达到7.56亿元,占比市场份额达到11.95%。同样受泛华控股的两家保险公估子公司的业务收入总和也达到了1.74亿元,占保险公估市场前20家公司中的比例为14.94%,排在市场第二位。
保监会在这份报告中也表示,保险中介市场正处于从数量增加到质量提升的转变过程中,保险代理机构全国性保险销售网络初步形成,保监会鼓励保险中介的兼并重组,并出台具体政策措施,支持有发展空间和发展潜力的中介机构,进行机构间的兼并重组,同时也鼓励保险中介公司上市融资。
“一对三”松绑银保新政正式落地
本报记者 叶琪 北京报道
在银监会单方面下发银保规范文件4个月后,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3月13日联合发布了《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迄今为止两会对银保市场较为全面的规范性文件。
按照银监会的要求,从今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应该撤出派驻银行网点的销售人员,但这一通知并没有得到落实。记者之前在一些银行网点采访发现,依然有保险公司人员进驻银行网点销售。
一位保险销售人员透露,他们公司认为去年只是银监会单方面下发通知,而保监会并没有表态要求保险公司执行。
此次有保监会参与的《指引》再次明确了保险公司不得在银行驻点销售。记者3月16日再次走访了一些银行网点,发现之前还有驻点销售的保险公司人员基本已经撤出。
“一对三” 或不再执行
《指引》中最令人关注的是,全文并未提及此前银监会提出的每个银行网点原则上只能代理三家以下保险公司产品的要求。这是否是银监会与保监会协商后的妥协?
《指引》第五条指出: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应当结合自身及对方的资本状况、资产规模、管控能力等因素审慎选择合作对象,合理确定合作对象的范围和数量。
记者了解到,保监会在出台《指引》前不仅与银监会进行沟通,也在保险业内征求意见,讨论较多的就是此前争议最大的银保“一对三”政策。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由于各银行网点之间的销售能力和供需情况不尽相同,在银保合作对象的数量上应该因地制宜,而“一对三”的限制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市场需求,也让中小保险公司的生存状况更加艰难。
在去年银保规范文件出台后,银保保费收入普遍出现大幅下滑。据保监会统计,2010年第四季度银行代理保费仅为301亿,较2009年第四季度下滑60%;2011年1月全国寿险保费收入1224亿元,较2010年仅略增2.88%,是数年来新低。
多数市场人士分析认为,此次新规是由保监会和银监会联合下发,意味着之前的“一对三”条例或不再明确执行。“《指引》中未再提及银保合作机构的具体数量,无疑突破了通知中‘一对三’的束缚,有利于银保广泛开展合作。”兴业证券(16.69,0.10,0.60%)分析师张忆东表示。
安信证券报告则指出,虽然新规让银保合作长期化、稳定化和规范化,但为适应新的监管规则,预计今年银保业务的增速将有明显下行。
实行首问负责制度
如果到银行存钱发生了“存单变保单”的事,到底该由谁负责?
这个问题在《指引》中得到了答案。此次新规表明,银行是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实施主体,负责在银行网点直接向客户销售保险产品,对销售过程承担管理责任,对误导销售、错误销售等行为负责。
记者了解到,在今年3·15期间,各保险公司的银保产品投诉集中爆发,投诉多数依然针对保险公司。而此次《指引》提出实行首问负责制度,要求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应在客户投诉、退保等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积极处理,不得相互推诿,避免产生负面影响使事态扩大。
“近年来,通过银行渠道销售的保费收入占人身保险保费总量的近50%,但销售误导、账外违规支付手续费等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这些问题客户投诉比较集中,社会反映强烈,如不妥善整治,不仅会对银保市场的可持续发展造成负面影响,还会影响保险业和银行业的声誉。”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业内人士认为,《指引》明确了保险公司和银行的责任划分,以后消费者“存单变保单”的投诉或将有所减少。
投连险撤出储蓄柜台
值得注意的是,保监会还在《指引》中明确规定:投资连结保险产品不得通过商业银行储蓄柜台销售。
一边是投连险即将撤下银行储蓄柜台,另一边却是保险公司开始加大对投连险的投入。在停批投连险账户半年之后,近期保监会再次对其“放闸”,仅在1月24日就批了太平人寿等3家公司10个新投连账户。
但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银保业务以银行网点储蓄柜台销售为主,由于储蓄柜台日常等待人数众多,销售人员难以有充足的时间向客户进行细致全面的解释说明,为此《指引》专门强调,银行应根据保险产品的复杂程度区分不同的销售区域。
张忆东则认为,《指引》中虽然提到投连险不得在银行储蓄柜台销售,但目前保险公司投连险占比依然很小,对银保业务量的影响程度微乎其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