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加入收藏
现在的学习力就是未来的竞争力!玉米田保险学习网为您的成长加油!
网上视频学习
网上音频学习
保险增员秘诀
保险行销秘诀
个人成长秘诀
保险管理秘诀
保险培训秘诀
会员下载频道
客户服务频道
经纪财产频道
保险聚焦频道
保险知识世界
展业服务产品
玉米田开心地
精英会员门店
保险精英论坛
新闻中心 首页
强 力 搜 索



标题 内容 作者


阅 读 排 行
优 秀 广 告
会员免费门店申请
网上视频学习
玉米田电子书
推 荐 阅 读
合 作 网 站
 现在位置:首页 -> 保险热门话题
车险霸王条款凸显保险业“顽疾”
作者:不详来源:兰州日报 更新日期: 阅读次数:
文字 〖字体: 〗 双击自动滚屏(右键暂停)

     “霸王条款”是在一定程度上被误读,但不可否认现行保险条款中存在一些瑕疵,同时也折射出我国保险市场长期存在的“投保易理赔难”“重业绩轻服务”等问题。

    最近,我国商业车险市场风波不断。继“无责不赔”被指为“霸王条款”后,商业车险“高保低赔”现象日前再度引发公众热议。

    车险合同中的有关条款是否合理合法?我国商业车险条款缘何频遭质疑?消费者投保如何才能不再“雾里看花”?就此,记者采访了一些专家和车主。

    “高保低赔”争议呼唤风险细分

    “旧车按新车价值核定保险金额,但在发生事故后却按车辆实际价值理赔”,商业车险的这种“高保低赔”现象被人指为“霸王条款”。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说,按照目前的商业车险条款,旧车并非一定要按新车购置价投保,车主有三种方式确定保险金额:新车购置价、实际价值以及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

    “确定的保险金额不同,与此相对应的理赔也会不同。部分损失时,按新车购置价投保可以保证车辆按照全新的标准进行修复;按照实际价值投保,理赔时就会有一定折价。而车辆出现全损的概率很小。”郝演苏说。

    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保险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青武认为,“高保低赔”条款的公平性应综合分析,不能简单地斥之为“霸王条款”。他说:“车损险承保的意外事故主要包括被保险机动车因意外事故部分受损、全部受损和被盗抢。部分损失时,因被保险机动车更换的都是新零配件,保险公司根据新车价值收取保费具有合理性。而在全损和被盗抢时,被保险人的损失仅是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的价值,却要按照新车价值投保,就不合理了。” 

    李青武认为,保险公司要消解公众对“高保低赔”公平性的质疑,应完善保单条款,根据三种不同情形分别确定保费费率,投保人交付对应情形下的保费。通过风险细分,使保费费率厘定更加合理、公平。

    变“无责免赔”为“代位求偿”

    保险公司的商业车险合同规定:保险人依据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中,保险车辆方无事故责任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是所谓的“无责免赔”。

    郝演苏表示,现行的车险条款严格按照《保险法》制定,并由保监会审批才能执行。我国商业车险的赔付原则一直是按过错责任进行赔付,这也是国际惯例。

    实际上,“无责免赔”被看做“霸王条款”,一个重要原因是保险公司没有行使“代位求偿权”。郝演苏表示,车险的“无责免赔”并非不赔,无责方可以向保险公司转让追偿权,让其先行垫付赔偿款,然后保险公司再向肇事方追偿。

    根据我国2009年修订后的《保险法》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保险公司在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全部损失后,对第三方责任人行使代位追偿权,其经营成本会随之增加,因此当客户要求代位求偿时,很多保险公司经常会以“无责免赔”为由予以拒绝。

    “保险公司为了自身利益,没有按合同条款办事,导致投保人无法索赔。”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表示。

    “霸王条款”风波折射保险市场顽症

    尽管不少专家认为车险市场的所谓“霸王条款”是在一定程度上被误读,但不可否认现行保险条款中存在一些瑕疵,同时也折射出我国保险市场长期存在的“投保易理赔难”“重业绩轻服务”等问题。

    庹国柱表示,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很快,但保险公司在追求业务增长的同时忽视服务质量的改善,为赚取保费收入,凭借信息不对称等对投保人进行销售误导、惜赔拖赔。

    记者发现,在车险合同条款中,保险公司将代位求偿列为投保人的义务。不少车主并不了解通过转移追偿权进行索赔,而多数保险公司也很少向投保人说明这一权利。

    “保险公司不应该以放弃代位追偿权为理由来拒绝赔偿被保险人损失。”李青武表示。

    还有,保险条款中明确规定投保人可以选择保额的确定方式,但记者调查了不少车主发现,保险公司与他们签订合同时,很少做这方面的提示,而是直接按照新车购置价格计算保费。

    需完善制度、透明操作

    车险条款引发争议后,保监会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各保监局及保险行业协会就机动车辆商业保险制度开展调研,并表示将于9月底前推动全行业完成商业车险产品、承保理赔流程等制度方案的调整完善工作。

    李青武认为,完善商业车险制度,首先应完善保单,规范保单条款设计。车损险中,应优先考虑被保险人的合法利益;责任险中应优先考虑受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其次,应尊重保险消费者的知情权,要求保险公司履行说明义务,如实说明其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

    郝演苏表示,公众应正确看待现行的保险条款,不能把局部的、个别的问题看成全行业的问题。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宣传普及保险知识,增加公众对保险的理解。

 

 上篇文章: 保监会拟提高外国保险类机构驻华机构来华门槛

  下篇文章:已经没有了
 相关文章:
 
  • 央视曝光车险霸王条款:投保按新车价理赔折旧
  • 车险霸王合同:全险不全赔被判决 专家鼓励维权
  • 人保财险条款遭质疑 公司状告车险霸王条款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 问题咨询 | 合作代理 | 软件下载 | 注册帮助 | 汇款方式
      玉米田版权所有,受法律保护 粤ICP备05047055号
      Email:ymt@ymt-mdrt.com 电话:020-84588202 传真:020-34500159
      玉米田服务,只要您高兴
    网络实名:玉米田 通用网址:保网  中文域名:www.保险网.com  域名:www.ymt-mdrt.comwww.bx365.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