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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协规范“无责不赔”
作者: 孙雨来源:北京晨报 更新日期: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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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主出了车损险而保险公司“无责不赔”的现状将会改变。中国保险协会(下称中保协)日前发布的《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索赔指引(征求意见稿)》规定,如果投保人的车辆发生了在车损险理赔范围内的事故且责任一方怠慢理赔时,车主可申请代位求偿,提前获得保险公司的先行赔付。

    此前,有不少车主抱怨“明明上了全险,出险时却得不到理赔”,这就是媒体所说的“无责不赔”。如果无责任方车主出现车损险,原本应由对方保险公司依据保险责任进行理赔,却会因对方保险公司的流程问题或对方车辆没有上三者险而使无责车主在理赔时遇到问题。

    征求意见稿规定:被保险人如果要求保险公司代位求偿,应及时提交索赔材料,提交代位求偿申请表,同时签署权益转让书,这样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先行赔付,之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获得代位求偿的权利,向责任方索取理赔金。征求意见稿还明确指出,如果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付的规定进行追偿和清算时,保险公司之间存在争议,不得影响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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