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委托金融机构代理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除银行外,券商等非保险类金融机构有望纳入保险代理范畴。
业内人士分析,尽管券商代理保险业务还须时日,但放宽保险代理渠道,对于券商和保险公司来说将是双赢局面。随着金融混业经营进一步提速,有保险背景的券商或更踊跃。
“银保独大”局面或改观
据保监会数据显示,去年银保保费收入为3503.79亿元,占兼业代理机构保费收入的64.12%,保险公司对银行渠道依赖性很强。去年11月,银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新政的最大变化一是叫停银保驻点销售,二是银保销售“一对多”的合作模式被局限在3家以内。随着银保新政的出台,银保渠道保费收入受到一定的冲击。今年保费“开门红”中,不少保险公司银保保费因此出现了负增长。
日前广东保监局披露的数据显示,今年前2个月,广东银保保费收入为114.62亿元,占比为53.8%,较去年有所下滑。
市场普遍观点认为,此次保监会将券商代理保险业务加以明确,有减少银保新政对保险公司负面影响因素的考虑。“券商代理保险业务未必会大量分流其他渠道保费,反而是件好事。”幸福人寿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券保与银保重叠的客户会有,但券保的客户往往相对更高端,“证券公司的客户为相对高风险、高收益型,通过证券公司展开的保险业务专业度会更强,签约保单的保障额度也会更高。”
有保险背景券商或更踊跃
对于券商来说,增加保险代理业务可为其增加一项业务来源。有业内人士测算,如果根据2010年银保保费收入3500亿元计算,若不考虑保费收入变化因素,假设未来券商在代理渠道中占比达10%,则按4%的手续费计算,每年可为券商带来15亿元的佣金收入。
但从政策许可到券商险企签订合作协议尚需时日。业内人士表示,“大金融”路线正在快速推进,短期来看,券商代理保险业务影响有限,但对于有保险背景的券商来说,推进速度会明显加快。如平安证券与平安保险,信达证券与幸福人寿、招商证券与招商信诺等可能会更踊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