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飞逝,距离2008年“5.12”汶川地震马上就过去三年时间了。回顾这三年,金融机构在灾后重建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泰康人寿,作为全国最大的保险公司之一,在地震发生后迅速行动,勇于担当,体现出前所未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泰康人寿始终与四川人民在一起。经历灾难,也让我们对保险有了重新的认识,“买保险就是对生命的尊重”,至此之际,泰康人寿特别推出“财富赢家”保险计划,继续践行为民分忧,回馈社会的承诺。
勇担责任为民分忧
让我们把时间拨回到3年前的5月12日。在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泰康人寿在第一时间开通快速理赔通道、制定应急方案,简化理赔手续、实施提前给付,迅速出台《重大灾难事故理赔管理办法》、《重大灾难事故理赔管理办法应急预案补充细则》等文件,详细制定了灾害事故发生后的理赔处理细则,要求在做好理赔服务的同时,必须认真勘验,查实客户身份,保证理赔的准确性。
总公司运营中心核赔部成立“灾区理赔服务特别行动组”,加大人力投入,对灾区所有理赔件第一时间处理;启动95522报案快速通道,客户报案后立即电话通知分公司理赔专人,及时现场查勘;开通绿色理赔渠道,简化理赔流程。
5月14日下午,泰康人寿总公司相关人员赶赴“5.12”重灾地区都江堰聚源镇,对“5.12”地震中遇难的泰康客户进行理赔。
5月17日上午10点,泰康人寿董事长陈东升亲手将12万元赔款送到了都江堰灌口镇客户家人手中。
6月9日下午,在因执行映秀失事直升机搜寻任务而英勇牺牲的英雄追悼会前,英雄的妻子泪流满面地接到了泰康人寿送来的5万元理赔款,这是汶川大地震以来泰康人寿向抗震救灾英雄支付的第一笔理赔金……
一笔笔赔付,及时迅速地送到了客户手中,在他们最需要的时候,泰康人寿与他们的心紧紧地连在了一起!
大爱无疆泰康有情
关注客户,关注灾区人民的生活,是泰康人寿在灾后的工作重点之一。据资料显示,在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地震造成的孤老已有1807人,孤儿1019人,孤残1509人。为帮助这些在地震中失去亲人的老人安享晚年,泰康人寿决定捐资500万用于修建四所泰康敬老院。
2008年9月24日,泰康人寿在蓉和地震重灾区都江堰、绵阳、德阳和广元的相关部门分别签署协议,宣布将泰康人寿员工在地震期间捐赠的五百万元,用于在上述地方按省一级敬老院标准各建一所泰康敬老院,总建筑面积近25000平方米,敬老院的防震抗震等级将达到或高于当地地震设防等级。
去年5月10日,泰康人寿四川分公司在成都市锦城艺术宫隆重举行了十周年庆典。庆典上,由泰康人寿向德阳、绵阳、广元、都江堰等地震极重灾区捐资修建的四家敬老院也正式宣布授牌成立。这四家敬老院建成后将可接纳五百余位地震灾区老人安享晚年。
据统计,5.12汶川地震中,泰康人寿共向灾区累积捐赠800万元款物,并向奔赴灾区的1000多名救援人员捐赠人身意外保险,捐赠总保额已经达到2.1亿元。
泰康人寿董事长陈东升表示,泰康人寿四川分公司作为泰康人寿在西南地区设立的第一家分公司,截至2010年底,四川分公司已在全省开设18家中心支公司,110家县支公司,机构已经覆盖四川省各地市,并为全省260多万客户提供过千亿元的风险保额,为客户提供的理赔金赔付(给付)总额超过3亿元。“我们将始终秉承分享成功,奉献社会的企业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社会价值,继续投身到公益事业中奉献爱心,回馈社会。”陈东升说道。
创新产品回馈社会
实践社会责任是泰康人寿的企业宗旨,满足市场需要,研发保险产品,为大众提供保障,同样也是保险企业的根本服务内涵。在汶川地震三周年之际,泰康人寿财富赢家保险计划在5月12日隆重上市。“财富赢家”与目前市场在售的大多数具有理财功能的保险产品不同,作为一个产品计划,它将分红险和万能险组合在一起,通过分红、万能双账户投资增值,实现了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的完美平衡,为家庭子女教育、养老、理财等需求提供了非常理想的解决方案。
据泰康人寿相关负责人介绍,“财富赢家”是由主险《泰康财富人生C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和附加险《泰康附加财富赢家定期寿险(万能型)》构成,同时保单还包含了投保人意外身故或高残豁免保费功能,若投保人在交费期内因意外发生身故或高度残疾的情况,将豁免余下未交的保费,仍享有各项保险责任,最大限度地体现具有理财功能的保险产品特有的人性关怀和分担风险优势。同时,还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附加《泰康附加财富C款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财富赢家”从主合同生效第二年就开始按保险金额的10%每年发放生存保险金;在交费期内,从第二年开始,每年按当期保险费2%的比例支付持续保险金,以鼓励客户持续交费;交费期内,每满五年按当期保险费50%的比例支付特别保险金,以减轻交费压力。这些保险金若不领取,将直接进入万能账户进行再次投资增值,需要时可以通过“部分领取”部分取出。同时主合同保单红利可以现金领取或累积生息,也可以取出投入万能账户,提高资金收益性。财富赢家还提供多种选择权:客户在60岁以后,可以选择每年领取保险金额20%的生存金直至终身,也可以选择在60周岁时一次性领取。
这款保险计划作为终身型的产品组合,在中长期理财的配置中,集投保人身故或高残保费豁免、保险保障、理财等多种功能于一身,优势明显,特别适合家庭子女教育、养老、理财等多方面的综合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