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监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1年一季度安徽保险业呈现平稳较快发展态势。一季度,安徽省保费收入168.05亿元,保费规模居于全国第11位、中部六省第3位。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35.06亿元,人身险保费收入132.99亿元。一季度,全省赔付支出34.03亿元,同比增长40.88%。
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作出新的部署
安徽保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有关文件精神,与安徽省政府、合肥市政府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协作,引领行业参与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完善各类责任保险制度。按照全面发展、分类推进的原则,初步形成涵盖公共安全、道路运输、旅游、教育、医疗、高危行业等涉及人民生产生活多个领域的责任保险制度。
深入开展商业车险调研工作
为进一步完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相关制度,更好地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根据保监会《关于开展完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制度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安徽保监局深入开展商业车险调研工作。此次调研内容主要包括商业车险产品管理制度、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厘定、商业车险承保、理赔服务流程、服务标准等6个方面;调研方式包括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个别走访,选择部分市县进行调研,开展自主研究等。
贯彻落实《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
近期,保监会下发了《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全面系统地规范银保业务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快银保发展方式转变。安徽保监局着力贯彻落实,与安徽银监局加强协作,合力规范银保市场秩序。一方面,两局联合召开贯彻落实《监管指引》的工作会议,通报近两年安徽省银保领域销售误导等违规问题的基本情况,对下一步贯彻落实《监管指引》、规范银保市场秩序的主要监管工作进行部署。另一方面,两局联合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监管指引》的相关文件,要求全省人身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认真学习,强化执行,从销售行为、资格管理、单证管理、客户回访、代理费用等主要环节,全面规范银保双方合作关系,尤其对于销售误导行为,明确银行和保险公司各自的责任划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下一步,安徽省保险行业协会将在全省组织开展银保业务互查工作,进一步加强银保市场自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及时防范化解农机交强险异地保单风险
机动车交强险具有强制性、公益性和广覆盖性。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同时,具有经营交强险资格的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前期安徽省部分地区出现农机交强险异地保单,存在较大风险,针对这一问题,安徽保监局高度关注,深入开展调查,下发通知要求全行业严防农机交强险异地保单风险;给部分省(市)保监局发送监管协作函,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通过制作交强险异地保单风险提示材料、新闻媒体宣传、发放宣传单、在财产保险公司营业场所和农机部门办公场所内进行张贴等方式开展广泛宣传;与省农机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加大各自的管控力度,严控风险;要求各产险公司做好已投保异地保单的理赔服务工作,确保广大农用车主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打击保险诈骗犯罪工作
安徽保监局继续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和法院等司法机关的联系,扎实做好打击保险诈骗工作的后续工作,巩固2010年打假成果,形成“打假防假”长效机制。一是持续追踪专项行动中被摧毁犯罪团伙的起诉、审判工作,主动加强与相关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依法从严惩处相关犯罪分子;二是不断完善管理制度,针对案件侦破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保险机构及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进一步整顿规范理赔队伍,强化案件预防体制机制建设。下一步,安徽保监局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建立保险和公安部门之间案件移送和协查、情报信息搜集和交流等基本工作制度,共同打击保险诈骗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