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医患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成为困扰医疗机构和患者及其家属的热点问题。昨日,《厦门市医责险统保框架协议》正式签订,全市37家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参保。今后,医疗事故发生后将由保险公司理赔,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同时,把医院和医生从繁琐的医患纠纷赔付中解脱出来。
4家保险公司共同承保
经过2年的努力,在市政府协调下,厦门保监局、厦门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确定了4家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其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为共保体的首席承保人)组成“共保体”来承保医疗责任险。
37家公立医疗机构全参保
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将于本月底(6月30日)前完成保险合同的签署。全市共37家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参保,包括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120)、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等。
单例最高可获赔30万元
总投保保费800多万元,保费的测算根据近3年各医疗机构责任赔付情况,及医务人员数、门急诊量、住院病人数、手术数等风险指标来计算。承保后,凡在医疗机构中发生的医疗事故、医疗过错导致的人身损害均可获得保险理赔,单例最高可获赔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