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保监会新规,两全险应符合以下条件:
生存保险金首次给付不得早于保单生效后3年;
保险期间不得少于5年;
投连险两全保险和万能险两全保险被保险人为成年人,在保单签发时的死亡保险金额不得低于已缴保费或保单账户价值的105%。
“投保后就能从保险公司领到一笔钱,有的两年一返还,有的一年一返还”,这种快速返还型的两全保险,近日已被中国保监会叫停。根据保监会相关通知,两全保险返还不得早于3年,保险期间不得低于5年,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须在2012年前进行调整。据不完全统计,在24家寿险公司官方网站列出的产品中,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涉及3年以内开始返还保险金的超过60款,记者在省会市场了解情况,不少产品仍然在售。
记者从省会寿险公司了解到,目前市场上的两全保险都有提前返还功能,大多附带分红功能。由于资本市场的低位盘整,寿险公司很难保证较高的分红水平,因此“能否快速返还”、“返还速度能有多快”就成为分红型两全保险的竞争焦点。
上月,省会市民辛先生投保了中国人寿[16.47 -3.00% 股吧]的一份两全保险,年交保险费5万元。10天“犹豫期”满后,他就领取了首笔关爱金。在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每年都可领取特别生存金500元,以及关爱金9295.4元。辛先生表示,选择这款产品就是看中了“高额返还、即交即领”的特点。
今年上半年,多数中资寿险公司都推出了快速返还型保险产品,它们靠提前给付生存金吸引客户眼球,成为保险市场的“明星”。记者了解到,目前省会各家寿险公司仍在销售这种快速返还型分红险。新规的出台,意味着各家寿险公司所销售的快返型产品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快速返还型保险产品虽然迎合了消费者的心理,提高了保险公司的业绩,但从长远来看,对保险公司和投保人都会产生不利影响。一位保险分析师表示,快返型和到满期领取的产品相比,其收益差别其实并不大,但快返型分红险透支了保单的保障功能,单方面的追求高收益,这会相对削弱保险的保障本质,消费者更应该看长期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