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之路,保险监管工作立足于我国的基本国情,为促进保险行业改革与发展肩负着引领的作用。随着市场主体的不断增多和市场规模的逐步扩大,保险监管事业也在不断发展壮大,为适应进一步促进保险市场稳健发展的需要,保险监管工作正日益拓宽监管内容和任务,监管工作重心和监管工作重点也在不断调整中。
在此背景下,保险监管工作的专业化分工成为必然的趋势。鉴于全行业对宏观审慎监管重要性的认识程度在不断深化,如何进一步做好保险监管工作,加强有关保险监管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研究,以便持续提高保险监管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于促进保险行业进一步稳健发展并服务于国家建设的需要,显得越来越迫切和重要。
笔者认为,当前的保险监管研究工作,应当在以下领域持续加强研究力度。首先要进一步加强有关拓宽保险业服务领域及提高服务深度的研究工作。
从1979年复业之初几近从零开始,我国保险业不断成长,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目前,从保费收入的规模来看,我国的保费收入水平已经进入世界前十位,占全球保险市场份额4%。但是,相对于我国庞大的人口基数来看,2009年,我国的保险密度为121.2美元,世界排名第64位,远低于595.1美元的世界平均水平;从保险深度来看,2009年我国的保险深度为3.4%,世界排名为44位,远低于6.98%的世界平均水平。
分析以上数据可以看到,保险业在我国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是一个拥有巨大发展空间和发展潜力的行业。如何进一步加强对保险服务功能的宣传力度和宣传效果,使越来越多的人进一步认识到保险的重要性,进而利用保险工具进行财务规划,增强对家庭财务风险的防范能力;如何促进全行业进一步积极主动地了解各行各业的保险需求,更加有针对性地提供相应的保险服务,从而进一步提高保险行业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是当前阶段培育保险市场的重要方向,也是保险监管研究工作的重点。
其次,要进一步加强保险监管工作专业化建设的研究工作。保险行业的发展壮大,推动了保险监管事业的发展壮大,这对保险监管工作的专业化分工提出了新的要求。
伴随着行业的成长,保险监管队伍经历了从无到有、不断发展的过程:从上世纪90年代初央行的一个专业监管处室逐步发展成为目前的正部级国家保险监管部门,陆续完成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设立保险监管派出机构的工作。在这一过程中,保险监管队伍不断壮大,保险监管体系逐步建立,专业化的分工体系日渐形成,保险监管经验不断丰富,保险监管方法逐渐成熟。
随着保险市场的发展,保险监管工作的哪些内容应当进行调整,工作重心和工作重点的转移涉及到的工作机制应当如何随之调整,工作方法和工作内容应当如何完善等,诸多方面前瞻性的研究工作有待加强,以促进保险监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保险市场专业化、规范化发展的需要。
最后,要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合作的研究工作。2005年11月,笔者曾在美国纽约州保险监管部进行为期4周的短期实习;在此之前,同年4月,美国国际集团涉嫌财务造假的事件曝光。出于对此新闻事件的关注,笔者在实习期间和纽约州保险监管者的交谈中,常常涉及有关美国国际集团的问题,来自不同保险监管工作岗位的纽约州保险监管部工作人员纷纷从不同的角度对同一个现象表达了负面的感受,这“同一个现象”即是美国国际集团在金融监管边界模糊的领域,经营行为相对激进。时至2008年,在那场蔓延全球的国际金融危机中,美国国际集团因次贷危机陷入了流动性危机,这样的结果恰恰印证了当年那些监管人员的预感。
目前,我国的分业金融监管体制符合我国现阶段的金融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银行、证券、保险业的专业化发展,有助于持续提高金融业服务社会的专业化水平,有助于拓宽金融业的服务领域并增强其服务的深度。
随着综合性金融集团的陆续出现,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监管合作也将不断增多,有关监管合作这一全新领域的研究迫在眉睫。各监管机构应共同研究和探讨这一发展趋势下即将出现的新监管课题、监管内容、监管方法和监管分工,以便于在金融监管的技术操作层面进一步加强合作,进一步提升金融监管工作在不同领域的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