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扬城各大车站是最受关注的地方。然而,这些窗口的价格行为是否规范?昨天,市物价局价格检查分局兵分四路,对扬州汽车东、西、北三站及火车站的售票大厅和商业场所的价格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存在不少问题。
公示的是两年前票价
价格检查人员在扬州汽车东站发现,售票大厅所销售的票价与大厅公示的价格并不相符,仔细检查后才发现,大厅所公示的票价是两年前的老价格。而这期间,我市已经对客运票价进行了调整,汽车东站并未及时对大厅公示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价格检查人员当场指出其违规行为,并责令进行整改。
保险费未事先告知
昨天上午,一位旅客在汽车东站购票,他共花费了100元。当拿
到票时,才发现,其中包含2元钱的保险票。检查人员检查发现,这种看似十分正常的售票方式,却存在着违规操作。
按相关法律规定,车站在向旅客出售车票时,不得搭售保险。车站代售保险,应该与车票分开窗口销售,同时还要在销售前履行告知义务,只有征得消费者同意才能销售。
小件寄存重量“毛估估”
春节期间,旅客携带的行李较多,车站的小件寄存处也十分热闹。昨天上午,检查人员在火车站的小件寄存处看到,由车站方自制的收费标准虽然被公示在墙上,但是并不醒目,也没有按规定公布监制单位和举报电话。
收费标准规定,普通物品的寄存费为每天每件3元,重量超过20公斤或体积超过0.2立方米的大件收费标准为每天每件6元。但是,检查人员在现场并未看到称重的计量器具。现场一位姜姓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对物件的重量“毛估估”,用手拎一下就知道多重、按什么标准收费。
由于没有计量器具,工作人员会不会多收旅客的钱?就在检查人员对此心存疑虑时,一位旅客提着两只包来寄存。姜姓工作人员随口报出收费标准:每只包6元。而事实上,两只包的重量和体积都未达到大件的收费标准,应该收3元/件。面对检查人员的质疑,工作人员随即改口,按每只包3元收费。
检查人员随后找到火车站值班室,值班员徐先生在了解情况后,表示将向领导汇报,并立即整改。
车站超市价签不合规
此外,检查人员在检查车站超市商品的价格行为时发现,汽车东站和火车站都存在商品不按规定形式标价的行为。
记者在火车站东侧附属楼的一家“学飞超市”内看到,超市货架上有一半以上的商品标签都不符合规定,没有使用物价部门监制的、统一格式的价格标签,而是商家用小纸条手写而成。同样的情况,在汽车东站内也被发现。检查人员表示,汽车站、火车站是一个城市的窗口,不规范的标价行为,会给外地游客一种不信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