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但其作为基本医疗保障,还不能满足农民的健康需求。特别是重大疾病,在新农合报销后,仍是农民不能承受之重。 2008年起,武汉市江夏区引进商业保险,参合农民自愿购买新农合补充医疗险,新农合报销后,大病患者可获得二次补偿。日前,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六部委联合发文,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以补新农合之不足。 商业险长袖善舞 8日,武汉市江夏区山坡乡星明村村民彭剑接到了保险公司的电话,通知其医疗费可以再报一笔。 23岁的彭剑患白血病,今年3次住院,花费28万多元,新农合报销了(封顶)10万元,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先后两次赔付4.8万元。这一次,彭剑又将得到补偿2.4万元。 无独有偶。大桥新区豹山村村民王明钦也接到了好消息。今年6月,王明钦因动脉尖综合症住院,共花费36万元,新农合报销后,保险公司又赔付了8.35万元。 “每年只多掏15元,报销就多报了8万多,值!”领到钱,王明钦笑得合不拢嘴。 江夏区卫生局局长李汉明介绍,2008年以来,该区通过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合作,举办新农合补充医疗保险(补充险),由参合农民自愿购买。农户因大病住院,补充险对新农合报销后剩余部分按比例赔付。新农合报销超过4万元,界定为“大病”,皆属于补充险的理赔范围。其中,新农合报销4万元以上、10万元以内,剩余部分按60%赔付;新农合封顶报销10万元,剩余部分按80%赔付。 全区今年购买补充险的参合农民有10万人,收取保费150万元,截至目前累计赔付102万元,补偿人次482人次,赔付率约85%。 新农合借水行舟 新农合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看病问题,但从运行情况看,新农合作为基本医疗保障,筹资水平、报销比例还不能满足参合农民健康需求。特别是重大疾病在新农合报销封顶后,农民仍不能承担大额的医疗费用。 江夏参合农民34.8万人,人均筹资335元,共计1.1亿余元。今年1月至10月,该区仅住院统筹基金支出7946万元,平均一个月近800万元。“门诊统筹将有限的住院基金分散到门诊报销,导致住院基金捉襟见肘,实际上降低了新农合基金的使用效率,不利于提高大病住院报销比例。”李汉明坦言。去年,该区政策范围内的报销率为77%,但农民的实际报销率只有54.7%。 为解决重大疾病医疗保障问题,今年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服务,以补充新农合的不足。 目前,我省正在制定详细的资金测算方案,将于明年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通过政府招标,由商业机构运作。 “新农合、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都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是基本医保的补充。有针对性地开发商业医疗保险,能够满足百姓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省新农合办公室副主任李涛说。 商业险只能保本微利 记者从中国人寿保险江夏支公司了解到,补充险的赔付率从起初的50%,上升至目前的80%,但真正大病保险受益面仍很低。今年以来,赔付的大病患者尚不到20人。 对此,江夏区卫生局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推行商业险,既要考虑受益率,也要扩大受益面,大病小病都解决一部分,农民的积极性才会高。 现实的情况是,农民普遍对商业险防范风险的意识不高,认为商业险由商业机构运作,以赚钱为目的。“商业保险遵循‘大树法则’,投保者越多,防范风险越高。”李涛称,商业险需要众人抬力,但首先要本着保本微利的原则,做好前期基线调查,制定合理补偿方案。一旦保险基金沉淀过多,应该采取二次补偿方式。“既要盈利,又要防止暴利,必须把盈利点控制在合理范围,以保障参合农民利益。” 此外,商业保险和新农合经办机构、医院的关系亟待理顺。李汉明表示,要尽可能减少报销手续,实现新农合大病保险即时结报,方便农民,把好事办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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