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保监会已下发《关于保险机构投资证券交易问题的通知》,明确保险机构将通过租用券商交易单元模式或者特殊机构客户模式参与交易所证券交易,保险机构必须退出专用席位。此前,沪深交易所和中证登公司就曾分别下发《关于保险机构证券投资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补充通知,明确要求直接持有席位和交易单元的保险机构,应于2014年底前逐步退出。由此,被业内热议了将近大半年的保险机构专用交易席位的争论算是尘埃落定。
2004年,国内A股市场陷入低迷,保险资金火线入市,成为了当时救市的生力军。而后证监会与保监会达成一致,允许保险公司获得通过独立席位进行股票交易的资格。2005年12月,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保险机构投资者应当通过独立席位进行股票交易。这便是保险机构拥有独立交易席位的由来。
对此,有证券公司表示,保险机构通过独立席位和交易单位进行投资,容易出现一些问题。比如超越权限违规代理;未履行交收担保职责给结算体系带来风险;对于证券交易所对前端控制和技术改造有关要求落实不到位等。当前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有必要对这一历史遗留的阶段性安排加以调整。
而相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人士则对媒体指出,真正存在的问题,也仅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通道业务”,要整顿就针对这块业务就可以了,没有一刀切的必要。所谓“通道业务”,即除了大型保险机构通过独立席位自主投资和一些中小公司全权委托给资产管理公司负责投资业务外,还有一部分中小保险公司租用资产管理公司的席位,由保险公司自己下单操作,保险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之间仍然是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而这种业务某种程度上属于证券经纪业务范畴。该人士指出,事实上,这一块业务只占到很小的一部分,绝大多数中小保险公司都是完全委托资产管理公司来做。
同时,业内人士也指出,从保险资金的运用上看,各方面的风险管理机制还是很完善的,无论从资金的第三方托管,还是席位的独立性,以及内部的防火墙,都是具备作为独立机构参与资本市场的能力的。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取消独立交易席位带来交易成本的上升,对投保人的利益也有一定损害。专家表示,我国保险公司目前销售的产品中,投资分红型产品占据了很大比例,产品都偏重于理财功能。而通过独立席位进行交易,有助于节约保险公司的交易成本,也就节约投保人的成本,这样也就间接保护投保人利益。
事实上,保险机构通过券商通道进行交易,对于有实力的券商机构确实是重大利好。有研究机构分析,假设2012-2014年保险行业投资资产按15%年增速增长,至2014年,保险行业投资资产达到53881亿元,按照2倍换手率及万分之八的佣金率估算,交易佣金预计达13亿元左右。有业内人士就指出,如此高的佣金收入,无论对哪家券商来说,都是相当可观的,收回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独立交易席位,实质也就是为了其中的交易费用。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学系主任王绪瑾也对记者表示,从证监会的角度来说,应该代表投资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而保险机构作为证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是稳定证券市场的重要力量,此番取消保险机构的独立交易席位,保险机构只能转投券商通道,也就意味着交易成本的增加,肯定会对保险机构构成一定损失,从某种程度上也不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
他指出,此番对险资独立席位资格的取消,主要是从《证券法》的角度考虑。但是,《证券法》对于独立席位的规定还是存在值得探讨的地方。对此,也确实存在质疑的声音,如有业内人士就指出,我国金融监管属于分业监管,不应该是所有的席位都是证监会监管的机构才有的席位。
业内专家表示,监管机构和市场参与者不应简单地把眼光放在交易费用的归属上。从投资者和投保人的角度来看,通过独立席位不仅可以节省交易成本,同时也可以起到活跃资本市场、保护投资者,进而保护投保人利益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