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9月初广西保险业和广西银行业签署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联合自律协议后,各会员单位积极响应和支持,在双方监管部门的监督下,各项协议条款正得到逐步落实,代理保险市场的秩序得到了较大的改善。
一是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管理更加规范。联合自律协议强调了银行销售方的责任,因此各家银行对保险销售管理高度重视,宣传资料管理、发放较规范,目前尚未发现有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及其销售人员擅自印制保险宣传资料情况;绝大部分代理银行销售网点都能基本做到亮证经营和银行柜台销售人员持证销售,也由此促进了各商业银行报考保险代理人资格的人数明显增多。2011年四季度,广西保监局收到涉嫌银保销售误导信访投诉件共3件,较前三季度的季均信访件减少了47%。
二是保险公司和银行之间的合作更加理性。从双方行业协会反馈的情况来看,以往单一追求手续费的现象明显减少,尚未发现有商业银行单纯以手续费为标的通过招标活动或制定激励方案等形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手续费行为;各保险公司支付手续费的方式基本上都能按照监管规定和协议规定的执行;各银行网点代理销售保险公司的数量均未超过3家,符合监管要求。
三是保险公司和银行防风险的意识更加到位。联合自律协议签署后,大部分保险公司和银行重视和主动建立有关客户的投诉处理机制,畅通客户投诉渠道,包括建立问题处理应对预案,制定统一规范的投诉处理程序,确保全面、及时、妥当地处理投诉和纠纷事件,共同防范来自外部的风险。目前,双方监管部门都未接到和发现有关保险公司和银行相互推诿、无故拖延、故意刁难客户咨询和投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