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加入收藏
现在的学习力就是未来的竞争力!玉米田保险学习网为您的成长加油!
网上视频学习
网上音频学习
保险增员秘诀
保险行销秘诀
个人成长秘诀
保险管理秘诀
保险培训秘诀
会员下载频道
客户服务频道
经纪财产频道
保险聚焦频道
保险知识世界
展业服务产品
玉米田开心地
精英会员门店
保险精英论坛
新闻中心 首页
强 力 搜 索



标题 内容 作者


阅 读 排 行
优 秀 广 告
会员免费门店申请
网上视频学习
玉米田电子书
推 荐 阅 读
合 作 网 站
 现在位置:首页 -> 保险热门话题
车险三大霸王条款本月有望废除 无责不赔将废止
作者:张波 来源: 现代快报 更新日期: 阅读次数:
文字 〖字体: 〗 双击自动滚屏(右键暂停)

  记者初步估算了下,“高保低赔”被取消后,实际价值只有10万元的旧车在“实保实赔”中将少交千元保费,在不计免赔附加险取消后也将少交465元,两项合计车主将省1500元左右。

  不计免赔附加险

  项目保额保费

  车损险 20万元3099元

  不计免赔附加险 465元

  总保费 3564元

  按新条款投车损险

  项目保额保费

  按新车价投保 20万元 3099元

  按新车价最低下浮20%投保 2587元

  按现在折旧后价值投保 1819元

  你在信用卡使用过程中遭遇过不合理收费吗?你在买商业保险中遭遇过霸王条款吗?你在理财过程中遭遇过欺诈和误导吗?……在3·15来临之际,快报推出“3·15理财维权”栏目,把你的遭遇告诉我们,快报记者将第一时间出击帮你维权。

  “高保低赔”引保户争议

  在商业车险条款中,作为主险的车损险要按新车价投保,但却以使用后旧车实际价值理赔,被车主认为是“高保低赔”霸王条款。对此,修订后的新条款明确规定,车损险“投保时按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

  2010年1月8日,黄先生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辆二手车,当时的实际购买价是5万元,而保险公司与他确定的保险金额却是当时该车的新车价10万元并要求他支付了相应保费。不料,该车于当年9月底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认为损坏严重应作推定全损处理,并按出险时该车的市场实际价值赔付给他4万元,合同终止。对此,保户十分不解,认为从合同对价的原理出发,保险金额是10万元,就应赔10万元。

  对此,保险公司统一的说法是,虽然旧车也是按新车价值投保,但这是“足额投保”,万一只发生了部分车损时,保险公司不可能用旧配件去维修车辆,而是用新配件来维修,所以按新车购置价投保也合情合理。中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指出,这个理由很荒唐。在保险理赔发生后,无论用新零件还是旧零件,保险公司都是在保额范围内,即使用的是旧零件修车花了100万,但保额是80万,超过的部分保险公司也不赔啊,所以保险公司应该是以投保的范围、投保的金额来理赔,而不是以新旧来定。

  “实保实赔”可省千元

  “其实,现行条款中,是有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实际价值或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三个条款来选择的,一般选择的是新车或协定价格。”一财险内部人士陈先生告诉记者,车损险是主险,所以也是商业车险中保费最贵的那部分,车价越高,保费自然就越贵。

  “以现行条款,虽然可以协商或按照新车实际价格投保,但有最低下浮20%的限制,对于使用年限较长的车来说并不划算。例如,为新车价20万元的车投保,就算是用了很多年现在只价值10万元了,但车损险保额最低只能是新车价下浮20%,也就是按照16万元来投保。但这辆车如果发生全损,无论是按照20万元,还是16万元投保,最高只能按照实际价值10万元赔偿。”陈先生表示,这最高的20万元与最低的10万元保额相比,其保费相差可高达千元。此外,新条款还规定,投保车损险发生“全部损失按照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付;部分损失在保额内按照实际损失金额赔付”,也简化了此前根据不同投保价格认定来确定赔付的条款。

  “无责不赔”将被废止

  所谓的“无责不赔”,是指只有车主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情况下,对车辆的损失进行赔偿,而且,按事故中的责任比例确定赔偿比例,无责任时不赔。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示范条款》中,将“无责不赔”条款进行了废止。即将车主无责任的部分也纳入了赔偿范围,也就是说,购买车损险的车主无论自己有无责任,都能直接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据悉,这项规则已在北京开始试行。

  以往多数情况下,一名车主投了足额的车损险,如果在道路上出了交通事故,但在事故中又没有责任的话,那么,他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不会给予赔偿。从车主的角度来看,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如果在无责的情况下向对方进行索赔,往往需要牵扯大量的时间和财力,而且如遇到“老赖”就更是不胜烦恼。但在保险公司看来,如果“无责也赔”,那么,就可能导致投保车主获得双重赔偿。如果车主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过错,他的损失就应当由对方赔偿。

  据悉,为做到“无责也赔”,近年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在建立“代位求偿”系统平台,即保险公司可在交通事故处理的基础上,先行垫付修理费,然后以“代位追偿”方式,来帮助车主完成向对方保险公司的追偿工作。

 上篇文章: 永安保险与光大金融租赁合作

  下篇文章:已经没有了
 相关文章:
 
  • 无牌新车理赔案曝车险三大漏洞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 问题咨询 | 合作代理 | 软件下载 | 注册帮助 | 汇款方式
      玉米田版权所有,受法律保护 粤ICP备05047055号
      Email:ymt@ymt-mdrt.com 电话:020-84588202 传真:020-34500159
      玉米田服务,只要您高兴
    网络实名:玉米田 通用网址:保网  中文域名:www.保险网.com  域名:www.ymt-mdrt.comwww.bx365.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