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保监会出台《保险公司财会工作规范》,系统地梳理了保险公司财会工作应当履行的职责范围,从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内部会计监督、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等多个方面,对应当发挥的基本功能做出全面规范。这则文件为规范保险公司财务行为,提高内控管理水平注入一针强心剂。
一把手内部会计监督机制
中国保监会强调:要强化单位负责人对财会工作合规性和会计数据真实性的责任,要求建立董事长或总经理负责的内部会计监督机制。
中国平安[40.07 0.40% 股吧 研报]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规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保险行业业务急速扩张,重业务、轻管理的现象较为普遍,特别是轻合规管理。通过这种‘一把手’自上而下的带动,逐级汇报,以规避风险,同时,也提高了财务部门在企业的地位。”“董事长、总经理作为企业的领导者,同样也肩负着重要责任。
由一把手直接对会计数据进行监督,可以更加直观地帮助企业做好风险控制。同时,会计数据是企业最为重要的信息,通过一组组数据,‘一把手’可以更好地对企业战略发展做出分析和判断。”中国再保险(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刘洪波亦持相似观点。
明确保险责任准备金核算
同为保险行业巨擘的中国人寿[17.70 -0.23% 股吧 研报]保险(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国保监会要求明确保险责任准备金的计量单元、计量方法、计量假设等具体规则,这相当于为各个保险公司提供了统一的标尺。通过这个标尺,增强了相关数据的可比性,为财务管理从粗放管理跨越到精细管理打下基础。
“中国保监会要求财会部门编制财务报告时,要对精算部门提供的责任准备金进行独立分析,重点关注各项责任准备金的合规性及波动性,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和向管理层报告。对于保险公司的财务人员来说,这意味着,工作中有了相关的会计政策,有了从制度层面的保障。”上述中国人寿财务部负责人表示。
刘洪波认为:“中国保监会对准备金等一系列会计核算提出具体规则,是为了顺应国际会计准则的变化,紧跟国际大环境的发展。”
将制度进行到底
事实上,从1993年的《保险企业会计制度》到2001年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保险会计制度均采用了规则导向,直到2007年保险业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后,保险会计才由规则导向跨越到原则导向。每一项制度和规范的出台,都让保险行业的财务工作者看到了进步和希望,在2012年的3月,保险行业的财务人员迎来了又一个春天,是保险财会工作从规则走向规范的突破。
南京大学商学院金融与保险学系孙武军教授在接受采访时反复提到了“制度”二字。他认为,中国保监会从制度上确立了保险企业会计工作的重要性。把每一个环节该如何做都规定好,从制度层面把保险业的数据真实性反映出来。
有利于促进保险行业从价格、规模竞争向产品、服务和管理质量的理性竞争转变,更好地适应行业转变发展方式的需求。
通过制定规范等一系列制度,提高保险企业的风险管理,真正把“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基本原则落实到位。当保险会计从规则导向向原则导向全面跨越时,我国的保险会计也迈上了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