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西保险业围绕自治区中心工作,积极发挥保险功能作用,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广西保监局已连续四年获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支持广西经济发展促进奖”,连续三年获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扶持县域科学发展优胜单位”,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在广西保监局呈送的“关于2011年广西保险工作情况的汇报”批示中也对保险服务经济社会工作予以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着力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保障农业生产稳定。全年农业保险共提供风险保障81亿元,共为农业、林业支付灾害损失赔款累计达5300多万元,保证了农户灾后基本收入和生活稳定,巩固了扶贫、减贫工作成效。着力保障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其中甘蔗承保面积达272.5万亩,占当年全区糖料蔗种植总面积的17.3%;林木承保面积914万亩,约占全区森林总面积的4.4%;养殖业方面,承保能繁母猪61万头、鸡5432万羽。
二是落实安居惠民工程。农房保险被列入自治区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全区1051万农户得到实惠,广西成为西部第一个实现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全覆盖的省区。全年共向1.5万受灾农户支付农房保险赔款4700多万元,其中仅9月下旬“纳莎”和“尼格”两次强台风就支付赔款1300万元,受益农户达4725户,有力地支持了群众灾后重建和自治区危旧房改造工作。
三是支持扶贫开发。以提高贫困人口社会保障水平为着力点,积极支持政府扶贫开发工作。针对五保户、特困户、退伍军人、村干部、二女户等特定人群,开发了“民政优抚对象保险”、“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等惠民保险产品,为全区农村计生家庭、公办养老机构老人、贺州市20万城乡低收入群众提供人身意外综合保险,提高广大弱势群体抗风险能力。大力推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承保人数超过187万人,提供风险保障425亿元,在帮助广大农村家庭摆脱意外伤害致贫、返贫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生病住院靠“新农合”、意外伤害靠“小额人身保险”日益深入人心。
四是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保险机构与柳州、梧州、防城港、贺州等四个地市以及岑溪、富川、蒙山、苍梧、钟山、昭平等六个县(县级市)社保部门合作,为71万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提供基本医疗补充保险和大额医疗补充保险,进一步提高当地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为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作出了贡献。
五是支持扩大社会就业。截至2011年末,广西保险从业人员数量达到7.5万人,同比增长20%,其中,保险营销员人数5.87万人,同比增长19.4%,保险队伍的壮大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社会就业。
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一是发展责任保险,支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责任保险发展取得新进展。校园方责任保险承保全区近7000所学校约800万名学生,基本实现全覆盖,进一步健全了校园安全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医疗责任保险加快推进,积极参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已累计支付保险赔款1870多万元,为解决医患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正式启动,并率先在涉铅蓄电池行业开展试点,进一步丰富了环境污染事故经济调节手段;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家政服务机构职业责任保险等新保障领域得到拓展。
二是做好机动车辆保险服务,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扩大机动车辆保险覆盖面,全年共承保各类机动车500余万辆,支付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车辆损失等赔款30亿元,各地市积极落实人民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调解工作,为道路畅通、社会和谐提供了有力支持;设立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已筹集救助基金7800多万元,基本满足道路交通事故救助需求;协同公安交警部门完善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办法,将自行协商损失金额由2000元提高至5000元,充分利用快速理赔机制,有效缓解因车辆事故导致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是保障高风险群体。为司法干警、法院人员、森林公安民警等高风险公职人员提供意外伤害风险保障,解决其后顾之忧。做好“见义勇为”保险工作,进一步提升保障金额,使广西“见义勇为”获赔金额居全国之首,有效保障见义勇为人员权益,弘扬社会正义。
着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一是支持投资建设。工程保险共为全区工程项目建设提供风险保障金额688.5亿元,工程保险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渗透率达到6.8%,同比提高0.8个百分点;全年工程险赔付各类工程事故损失5590万元,同比增长1.6倍。
二是支持企业生产。企业财产保险共为全区企业提供6271.7亿元的财产风险保障,同比增长28.8%,赔付各类企业财产损失1.4亿元,同比增长28.3%,有力保障了企业生产稳定。
三是支持外贸出口。全年出口信用保险保障金额6.7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3.4%,对一般贸易出口渗透率达12.7%,同比提高近1.5个百分点;协助出口企业追回逾期货款142.1万美元,向出口企业支付赔款167.1万美元,是2010年的15倍;支持中小出口企业150家(中小企业是指年出口额1500万美元以下的出口企业),占总客户数的75.8%。通过开展出口信用保险项下保单融资,为区内出口企业提供贸易融资超过1亿美元。
四是缓解融资难问题。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通过开展信用保证保险业务,全年累计支持新增贷款1.2亿元。针对农民贷款难问题,试点推广农村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累计保障支持农村新增贷款230亿元。
五是地方税收贡献。全年保险业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等地方税合计近9亿元,对全区地税收入的贡献度约为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