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可以由保险公司来赔偿。
昨日省环保厅召开辽宁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进工作新闻发布会,我省作为全国15个试点省之一,今年起正式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又称绿色保险。省环保厅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进办公室主任吕家立介绍:“以往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因为企业赔付能力不足,受害者得不到及时赔偿。利用保险工具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处理,有利于分散企业经营风险,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减轻政府负担。”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采取自愿参保的原则。目前,通过公开招标最终确定3家保险公司作为我省环责险的承保人。据介绍,企业保费的多少,需要经过风险评估等环节认定后才能确定,在保险赔偿时也需要进行专业的认定分析后确定。
谁能参保
今年我省将启动第一批试点企业,涉及的行业:1.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处置企业;2.14种(类)高环境风险产品生产企业;3.造纸行业。经过调研,我省这类企业共200多家。
保障范围
保险保障范围包括:企业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本应由企业对第三者因污染损害遭受的人身伤亡或者直接财产损失进行赔付的费用;根据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对相关区域范围内被污染生态环境进行清污修复发生的必要清污费用;发生环境污染意外事故后,投保企业为控制事态,减少对第三者和生态环境的损害,采取必要措施所发生的合理施救费用;发生环境污染意外事故后,为妥善处置事故所需的诉讼费、调查取证费等相关必要费用;保险合同中约定赔偿责任范围内的其他损失。
保额多少
经过调研,我省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额度大约在2万元~40万元不等,保额100万元~2000万元不等。
我省还将出台法规政策,对参保企业为完成风险整改而申报污染防治资金时,给予优先解决。对列入应参保范围的企业,又不按照规定参保的,各级环保部门应当在其申请环保专项资金及清洁生产补助资金、企业上市、绿色信贷环保审批、评选先进等环节,建立环责险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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