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乱、差、多”的保险中介市场面临着全面清理整顿规范。昨日保监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中介市场准入的通知》(下称《通知》),将保险中介设立门槛从1000万提升到5000万,提高了5倍。
按照《通知》要求,除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以及汽车生产、销售和维修企业、银行邮政企业、保险公司投资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以上的保险代理、经纪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和全国性保险代理、经纪公司的分支机构的设立申请继续受理外,暂停其余所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设立许可。
力促保险中介转型升级
2012年3月下旬,保监会发布了《关于暂停区域性保险代理机构和部分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市场准入许可工作的通知》(保监中介〔2012〕324号),决定暂停区域性保险代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许可以及金融机构、邮政以外的所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资格核准,并释放出下一步将提高准入门槛、不再设置区域性保险代理机构类别等政策信号。
目前,保监会对该政策执行效果进行了初步评估。据统计,2012年4月,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数量基本保持平稳,当月实现的保费收入有较大幅度地增长,环比增长了31.12%。另外,这项政策措施也得到了市场和社会的充分肯定和好评,进一步调整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机制的措施是有实践基础和市场需求的。
据悉,保监会将尽快修订《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和《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完善保险中介市场准入机制,促进保险中介转型升级。
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从现实情况看,市场准入门槛较低是保险中介市场诸多问题的根源之一。加大力度完善中介市场准入机制,可以顺应保险中介市场转型升级的发展趋势,有效提高保险中介公司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专家分析,年初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提出,当前保险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影响了保险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妨碍了保险市场的健康运行,必须把建立健全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和紧迫的工作来抓。保险中介市场的准入一直遵循市场化、法制化的原则,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相关规定较为原则,各地政策尺度不够一致;准入主体实力不强、参差不齐。因此,完善保险中介市场的准入是贯彻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内容之一,保监会必然集中精力抓出成效。
大型保险中介集团将推出
关于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为顺应和推动保险中介规模化、集团化发展,切实增强保险中介机构的资本实力、服务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监会于去年下半年出台了《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监管办法(试行)》。目前保监会正在审核几家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设立申请的有关材料。
据初步统计,这些拟设立的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旗下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就已达到上百家。这些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将逐步整合,市场上最终会形成若干家实力强、份额大、地位重要的集团。这些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上、具有很强实力的保险中介集团公司的出现,将进一步加快中介市场的收购和整合进程,符合保监会综合治理中介市场的目标和政策。
目前,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中的车商、银邮类机构占比接近80%。据官方消息,这些存量机构如果设立保险代理、经纪公司,并整合现有机构网点,那么市场上现存的十几万家机构将逐步形成若干家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保险中介仅限五类股东 市场洗牌正式开始
昨日,中国保监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一则《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中介市场准入的通知》,根据通知内容,新设保险代理公司的门槛从1000万元大幅抬高至了5000万元;同时从事保险中介业务的股东还限定在汽车相关企业(生产、销售和维修企业)、银行邮政企业、保险公司、全国性保险中介和保险中介服务集团这五大类。除满足上述两大条件外的其他保险中介机构,保监会暂停设立许可。
保险业内人士对此表示,监管层今年来密集发布的保险中介政令,传递出了强烈的改革信号,“保险中介市场的洗牌正式开始。”
提高准入门槛
《通知》要求各地保监局,“除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以及汽车生产、销售和维修企业、银行邮政企业、保险公司投资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以上的保险代理、经纪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和全国性保险代理、经纪公司的分支机构的设立申请继续受理外,暂停其余所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设立许可。对《通知》发布之前已经受理的设立申请,继续依法按程序办理。”据了解,一般来说,保险中介机构的批设流程是:先由地方保监局初审,而后由保监会终审。
数据显示,四川省共有上万家从事保险业务的中介机构,其中区域性中小机构和兼业代理占比最大,专业的保险代理机构仅有80余家,且大多数的机构注册资本为200万元至1000万元。
保险业内人士表示,此次保监会通知发出后,意味着今后保险代理门槛将在1000万元的基础上再次大幅上涨,提升至5000万元。
仅限五类股东
除了门槛的提高外,最值得关注的是,此次保监会对新设保险代理、经纪公司的股东也提出了明确限制。
《通知》规定,“新政”发布后可以开设并获得设立许可的中介机构,股东只能是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汽车生产销售和维修企业、银行邮政企业、保险公司以及达到了注册金条件的全国性专业保险中介这五类。除此之外的保险代理、经纪公司等专业中介,监管部门将暂停对它们的设立许可。
中国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开放这五大可以开展中介业务的股东类型,是为了推动符合政策要求和未来发展趋势的机构进入保险中介市场。其中,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大多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上、具有很强的综合实力;此外,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中的车商、银邮类机构占比接近80%。
保监会相关人士表示,通知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之后保监会还会修订保险代理、经纪、公估等三个监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