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反保险欺诈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2013年研究制定反保险欺诈指引,2014年初步建成行业反欺诈数据及信息共享平台。
按照指导意见规定,保险欺诈只要包括涉嫌保险金诈骗类、非法经营类和合同诈骗类等。
按照保监会统计,2011年共发生保险欺诈案件193件,与2010年相比,同比下降3.5%,涉案金额10468万元,同比下降69.24%。其中,假保单案件82件,涉案金额5358万元;假赔案案件111件,涉案金额5110万元;未发现假机构案件。
今年上半年共发生保险欺诈案件127起,涉案金额3645万元。其中,假保单案件14起,涉案金额308万元;假赔案案件112起,涉案金额2837万元;假机构案件1起,涉案金额500万元。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保险欺诈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机会型欺诈在车险、健康险、政策性农险领域较为普遍;二是职业型欺诈在经济发达的地区较为活跃;三是保险欺诈活动与保险公司管控薄弱相互交织;四是欺诈案件处置难度增大,追逃追赃减损存在一定困难;五是跨境欺诈案件在东南沿海开始出现。
据悉,近年来,为了打击保险欺诈,保监会稽查局成立了反保险欺诈的工作处室,各保监局稽查处负责组织辖内反欺诈的相关工作,初步建立了上下联动的反欺诈监管体制。另一方面,保险公司进行了探索。太保集团建立了“垂直推动”的反欺诈组织体系,分别在集团公司、各子公司总公司和分公司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加强协调和联动;平安财险构建了以制度、平台、队伍为核心的“三位一体”的反欺诈内控体系。此外,在行业协会中,江苏省行业协会与南京市公安局建立了反保险诈骗联合工作机制,制定了《反诈骗实施细则》和《反诈骗举报奖励办法》;厦门市行业协会联合厦门公安局成立了反保险诈骗办公室,联合开发了反骗保信息比对平台。
与此同时,保监会也开展了专项治理净化环境。2009年7月保监会组织开展的打击“假机构、假保单、假赔案”专项行动,共发现和查处各类假冒保险机构案件32起,各类假冒保单20万余份,各类虚假赔案16000余件。今年3月以来,保险业配合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破案会战”,在打击保险诈骗专项行动中,保险业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1千余条,涉案金额1.6亿多元;据公安部经侦局通报,全国共立保险诈骗案件1300余起,破案近1100起,打击处理人数500余名。
而此次制定的指导意见也明确了近三年的反欺诈工作重点:2012年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反欺诈组织体系;着手建立反欺诈制度。2013年的主要任务是开展监管检查;研究制定反保险欺诈指引;推动完善打击欺诈犯罪的立法、司法解释。2014年将基本建立欺诈风险防范机制;初步建成行业反欺诈数据及信息共享平台;研究探索行业反欺诈专业调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