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157家保险中介机构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五十九条、《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第五十七条、《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和《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注销157家单位保险中介机构许可证。 领航中国创新发展高峰论坛 在北京圆满闭幕 理财观察:火车票降价却遭质疑 微视频系列:五分钟学会买保险 闯黄灯罚200扣6分 车险保费或涨 2013年分红险迎来“给付高峰” 各保险公司不得委托被注销许可证的单位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经纪业务。如发现上述机构仍在开展保险业务的,各单位或个人应及时向我局举报。 举报电话:0371-63380647 特此公告 2013年1月21日
关于注销157家保险中介机构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五十九条、《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第五十七条、《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和《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注销157家单位保险中介机构许可证。
领航中国创新发展高峰论坛
在北京圆满闭幕
理财观察:火车票降价却遭质疑
微视频系列:五分钟学会买保险
闯黄灯罚200扣6分 车险保费或涨
2013年分红险迎来“给付高峰”
各保险公司不得委托被注销许可证的单位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经纪业务。如发现上述机构仍在开展保险业务的,各单位或个人应及时向我局举报。
举报电话:0371-63380647
特此公告
2013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