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近日宣布已有保险资管、阳光私募、PE、QFII等25家资产管理类机构加入基金业协会成为特别会员.这是基金业协会根据新基金法,积极扩大资管类会员种类和规模的重要举措.
据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资产管理类特别会员入会工作指引》,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最近一年资产管理规模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具有较好的市场声誉,无不良诚信记录,最近1年没有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主要负责人员无不良诚信记录,具有3年以上的投资管理经验的资产管理类机构可以申请加入协会.
对于符合条件的特别会员,基金业协会将向相关部门推荐开立证券集合投资账户,参照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进行自律管理.此外,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金融机构及其所属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境内外机构,可参照指引加入协会成为特别会员.
同时,各大商业银行在基金业协会成立之初就已经成为该协会会员,其资产管理部门只需向协会进行报备即可参加协会相关活动.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章程》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其他资产管理相关机构可以加入协会,成为特别会员.此次基金业协会发布《指引》,就是为了与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包括《资产管理类机构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在内的一系列相关法规进行配套.
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基金业务征求意见稿,拟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私募证券基金三类机构直接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