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市民购买保险过程中与保险公司发生纠纷,可以先找中山市保险行业协会旗下的“保险纠纷调解处置专业委员会(下简称‘调委会’)”作为第三方帮忙调解。日前,调委会向我市6位业内调解员颁发了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下发的聘书,意味着调委会正式运作。
以往市民在购买保险时和保险公司发生纠纷,一旦双方无法调解,往往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进行。而现在,消费者如果遇到保险合同纠纷或保险服务纠纷,可向调委会申请调解。
据了解,目前调委会能受理的调解范围,要先符合以下几项调解。首先涉案的保险公司是协会会员单位;其次,要在当事保险公司提出明确处理意见或提出异议6个月内提出,在未超过法定仲裁或诉讼时效内提出;一般涉案的财产险金额在20万元以内,人身保险在20万元以下。
调委会受理后,如果保险消费者愿意与保险公司协商的,将安排双方先协商,如果10天内都无法协商一致,就进入调解程序。调解员将对双方进行调解,根据调解内容不同出具《调解协议书》或《保险服务纠纷处置意见书》。“我们希望通过第三方调解,将矛盾化解”,保险协会负责人说,“下一步,我们还打算与中山中院进行诉前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