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北、深圳等地电梯事故频发,部分事故受害者索要巨额赔偿。渤海早报记者日前从保险(行情 专区)市场获悉,目前市场上有一款“特种设备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产品,其中包含电梯责任险,产权单位为电梯投保后如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可负责赔偿。
据了解,电梯责任保险的保费并不高,一部电梯一年的保费不超过一千元,而一旦出险,最高赔付额可达20万元以上。如果一些商场、物业公司及其他电梯产权单位投保后出险,保险公司代位赔偿消费者,可以提高这些商场、物业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受伤害的乘客也能得到较好的保障。
南开区一家大型购物中心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该商场的4部自动扶梯目前由售后部门负责电梯的维修、运行,商场不负责电梯的安全问题,更没有为电梯购买保险。
在一些电梯公寓和高层住宅小区,很多物业公司同样没有为电梯购买责任保险。一家物业公司管理人员表示,为电梯投保可能要召集业主开会投票,费用由业主承担,程序繁琐。渤海早报记者调查后了解,电梯责任险对各方都有利,本应大力推广,但由于产权单位积极性不高,导致目前本市4万多部电梯中投保电梯责任险的不超过5%。
5月30日,北京市质监局发布消息,今年将在轨道交通等公共场所试点推广电梯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引入社会资源参与电梯安全保障和监督,提高事故赔付能力。对此,本市相关保险业人士指出,建议各单位也积极为电梯投保责任险,提高抗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