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价利率完全市场化符合预期;法定评估利率上限最高调整至4.025%略超预期,上调有助于部分降低责任准备金要求,缓解新业务压力。普通型人身险定价利率完全市场化;法定评估利率不得超过定价利率和保监会公布的评估利率,普通型人身险评估利率上浮至3.5%,新售养老年金和期限在10年以上的年金产品评估利率上限上浮至4.025%;定价利率可以超过3.5%,但要求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需超过150%,且产品要一事一报。
降低健康、死亡和意外伤害保险责任风险保额的权重有助于降低相关业务最低资本要求,提高产品保额,支持新业务的发展。健康、死亡和意外伤害保险责任风险保额权重从此前的0.3%降低至0.24%、0.15%和0.06%,这将直接降低风险保障业务的最低资本要求,有助于提升公司的偿付能力,从而释放更多的资本来支持风险保障业务和新业务的发展。
佣金占年度保费的比重上限提升至预定附加率,部分险种最高可至75%,这将有助于优化佣金率和管理费用率的结构从而达到激励代理人优化业绩的作用。预定附加率包括管理费率和佣金率两个部分。我国长期面临佣金费用率低管理费用率高的现象,这极大的抑制了代理人的积极性。提高佣金调整空间,将有助于优化费用结构,合理控制管理费用率,提升佣金率缓解增员压力,同时从总额上控制预定附加率控制成本。
政策影响中性偏正面。对于普通险定价利率放开的影响,市场基本消化;政策中关于评估利率、最低资本权重以及佣金费用率的放松,均有一定实质性利好,我们认为政策影响中性偏正面,利空算是基本出尽。
虽然消除了短期的不确定性,但考虑到3季度债券价格向下概率较大,行业依然面临债券重回浮亏的状态,且现有政策环境下,净投资收益率行业向上持续提升空间有限,我们维持行业中性评级,认为只有通过金改大力发展资产证券化和债券市场,鼓励保险公司大力发展养老和健康险,保险业才能进入上升通道,因此目前行业向上动力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