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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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但当前,我国保险业存在的一些普遍性的突出问题,严重制约行业公平竞争、健康发展和改革进程,与我国当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战略目标存在较大差距。
一是行业战略规划存在一定缺陷,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待提升。近年来,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理念较注重发展的规模和速度,总体而言在行业战略上是重发展、轻监管,在发展规划上是重规模、轻结构。
二是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发挥保险保障功能方面存在不足。比如,保障型产品发展不足,且占比有所下降;养老险、健康险发展缓慢;涉农保险覆盖面低,保障功能发挥有限;责任保险收入占比较低,保障安全生产的功能有待进一步发挥;巨灾风险保险体系建设力度应进一步加强。
三是保险公司管理较为混乱,基层公司普遍存在套取截留保险资金的问题。保险中介代理混乱,弄虚作假骗取保险代理费问题较为突出;保险营销秩序混乱,部分险种成为某些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的工具。
这些问题的产生与保险行业粗放发展、盲目追求市场规模、法律意识不强、内控薄弱、信息系统建设滞后、行业监管不够到位等因素密切相关,仅依靠例行监管,难以规范和治理,应彻底整治整个保险市场秩序,规范行业发展,促进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切实转变和社会和谐稳定。
对于保险行业主管机构,一是应进一步加强对保险行业发展的战略规划与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转变发展方式,坚决纠正片面追求速度、规模的倾向。二是努力探索完善保障保险业科学发展的机制制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三是完善监管制度体系,改进监管方式,规范市场秩序和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保险行业的全面风险监控,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
在保险公司层面,一是进一步增强财务合规意识,加强资金风险管控。加快推进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步伐,规范银行账户管理、上收业务及资金审批权限、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杜绝各类财务收支违法违规问题发生。二是进一步增强经营效益理念,强化保险业务管理。转变过度追求市场规模的经营理念,增强效益观念,确保业务质量;加强对各个业务环节的审批、管理和监控,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积极开发新的政策性农业险品种并规范有关业务管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三是进一步增强内部风险管控,严格落实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