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全国财产保险监管工作会议指出,近几年,财产行业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了遏制,防范化解风险工作成效显著。5年共对1827家机构进行了处罚,累计罚款1.93亿元,停止124家机构接受新业务,警告1672人次,撤销任职资格208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得到遏制。目前所有产险公司偿付能力均达标,没有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会议指出,近年来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面对错综复杂和极为困难的形势,监管部门加强风险防范化解,加大市场行为监管,积极推进改革创新,促进了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产险公司保费收入从2009年的2992.9亿元增至2013年的6481.2亿元,年均增长率达21.3%。
重点业务领域发展迅速。农业保险年均增长23%,2013年保费收入306.7亿元,规模稳居世界第二位,实现主要农作物承保面积突破10亿亩、保险金额突破1万亿元、参保农户突破2亿户次的“三个突破”。
财险公司整体实力不断增强。总资产突破万亿元大关,达10941.5亿元。
防范化解风险工作成效显著。目前所有产险公司偿付能力均达标,没有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风险。5年共对1827家机构进行了处罚,累计罚款1.93亿元,停止124家机构接受新业务,警告1672人次,撤销任职资格208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得到遏制。
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2013年汽车投保率达87%,水稻、玉米、小麦三大粮食作物保险覆盖率分别达到64.9%、67.3%和61.8%。
服务经济社会全局作用显著。5年累计承担风险金额1985.7万亿元,赔付支出1.2万亿元。2013年,产险公司向菲特台风支付赔款52.8亿元,农业保险对黑龙江洪灾支付赔款27.2亿元,最高的一户农户获赔352万元;出口信用保险向近4.5万家企业提供风险保障2.86万亿元,为稳定国家外需作出了贡献。
车险理赔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结案周期不断缩短,2013年为37.5天,同比缩短9.5天。
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取得积极进展。2013年底,《深圳市巨灾保险方案》经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深圳市巨灾保险制度正式实施,巨灾保险实现了“零”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