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有关发展农村小额保险、创新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方式、探索金融扶贫新模式的要求,帮助农村贫困人口摆脱因病因灾致贫返贫的恶性循环,重庆市扶贫办与中国人寿重庆市分公司合作,于2013年9月在开县、忠县、黔江区、石柱县、江津区5个区县各选择2万人、共计10万农村扶贫对象,开展扶贫小额保险试点工作。主要为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死亡、残疾、Ⅲ度烧伤、伤害而产生的医药费用提供保险保障,分每人每年缴费30元、40元、50元3个档次。保费采取“市级定额专项补助+区县配套+群众自愿缴纳”的模式,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按20元/人标准补助,下差部分通过区县财政配套、社会帮扶资金或参保户自行缴纳等方式解决。此次扶贫小额保险试点工作主要有五个特点: 一是理赔比例高。从正式投保至今不到半年时间,5个试点区县共发生理赔案件380起,赔付金额103.4万元,平均每起赔付2720元,赔付额占总保费的34.5 %。其中:死亡案件23起,赔付69万元;医疗案件357起,赔付34.4万元。按此测算,预计全年赔付金额将突破200万元,赔付率达70%左右。 二是贫困户欢迎。通过扶贫小额保险试点,为贫困户提供一份意外风险保障,既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贫困户因意外产生的经济负担,缓解了因病因灾致贫返贫风险,发挥了扶贫资金“雪中送炭”的作用,也推动了贫困群众思想观念转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获得赔偿的农户无不由衷感谢党和政府。忠县马灌镇双基村贫困户吕贞明参保后9天就在干农活时不慎摔下悬崖意外死亡,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第2天就上门兑付3万元赔款。群众称赞:“扶贫办实在好,贫困户福气好,困难有保障,脱贫有希望。” 三是区县有积极性。试点区县扶贫办与当地寿险公司一道,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惠民工程,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实施,工作开展有声有色。江津区认真调查摸底和筛选,将符合条件的22403人作为承保对象,个人自筹部分由区级扶贫资金解决,基本实现重点对象全覆盖,同时坚持每户上门发放明白卡,组织主流媒体对3起死亡案件现场赔付进行全程跟踪报道,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基层普遍反映试点覆盖面较小,纷纷要求扩面提标,让更多贫困群众受益。 四是保险公司勇于担当。人寿重庆公司作为大型在渝央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扶贫小额试点工作中建立工作网络,开辟绿色理赔通道,做到意外伤害赔付“立等可取”、意外死亡赔付快速兑现、特别紧急情况先行赔付,最大限度让利于民、取信于民,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好评。 五是实现多方共赢。试点实践表明,扶贫小额保险工作符合新形势下创新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加大财政购买社会服务力度、精准到户到人扶贫的新要求,具有投入小、缴费低、保障全、赔付高、手续少、赔款快、效果好等特点,实现了扶贫机制有创新、参与企业尽责任、基层政府有抓手、贫困群众得实惠的多方共赢局面。我办将进一步加强商业保险机构合作,在5个区县、10万人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至18个扶贫开发重点区县,为更多贫困群众构筑一道“防火墙”。
|